巴州汇通仓储保鲜有限公司按照国家环保法规,于2018年9月23日组织对《巴州汇通仓储保鲜有限公司5000吨果蔬冷链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参加会议的有巴州汇通仓储保鲜有限公司、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5人,会议由 3人组成验收专家组(张海兵、张永生、廖万萍),与会代表现场检查了该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和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环保设计、建设和验收调查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巴州汇通仓储保鲜有限公司5000吨果蔬冷链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根据本工程实际建设和运行情况,经验收专家组认真研究讨论,形成专家意见。经验收组研究讨论,认为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本项目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新疆巴州和静县东归大道北侧工业园区,中心坐标为北纬42°19'34.88",东经86°20'40.85"。占地面积为11827m2,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1人;该项目包括主体工程、辅助生产工程、公用工程和服务工程,主体工程包括两栋库容为2500吨保鲜库(总库容为5000吨),辅助生产工程包括库房、机房、配电室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工程环评中两栋库房为库容为2500吨保鲜库,现在因为市场原因,业主将保鲜库变更为普通库房使用,制冷设备已停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环评和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措施等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要求建成、落实。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及验收调查报告表,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营期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的环评及其批复中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得到落实。本项目建设和投产后的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级别。 五、验收调查报告结论 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在总体工程设计的同时进行了相关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应建的环保设施同时建成,并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运行,同时开展了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可以认为本验收工程执行了“三同时”制度。 本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行过程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要求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均得到落实,采取了水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大气污染物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等方面行之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 七、验收组结论 验收调查报告表明:项目前期环保手续基本完备。验收组认为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规定,本项目总体上具备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本验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后续要求:进一步加强仓库日常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联系人:刘磊 联系电话:15352760659 巴州汇通仓储保鲜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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