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佛山市福尔斯特机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佛山市福尔斯特机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良教工业区三排东禅西大道东侧首座 建设单位:佛山市福尔斯特机电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扫描件,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2018.12.1-2018.12.29)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永亮 联系电话:13929974998 佛山市 福尔斯特机电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 年8月2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 682 号),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采取听取汇报和问询、现场检查、资料查阅、验收监测报告审查等方式对项目进行验收,佛山市众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厂区内组织召开了《佛山市福尔斯特机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由佛山市福尔斯特机电有限公司、佛山市众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中科院环境与安全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佛山市福尔斯特机电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经讨论形成以下意见: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佛山市福尔斯特机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良教工业区三排东禅西大道东侧首座(北纬 22.963120°,东经 113.066990°)。项目总投资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占地面积1280平方米,劳动定员17人。主要从事玻璃机械,年产量25台。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委托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编写完成《佛山市福尔斯特机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9月19日取得了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审批,审批文号为顺管环(乐)审﹝2017﹞147号,同意佛山市福尔斯特机电有限公司选址建设。项目投入试运行时间为2017年10月,并于2018年8月进行验收手续。本项目运行至今无任何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四)验收范围 佛山市福尔斯特机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年产玻璃机械25台,主要生产设备有:锯床1台、切割机1台、焊机1台、车床2台、铣床4台、磨床2台、钻床5台、手磨机5台、手电钻3台。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审批一致,项目不存在变更,环评内容与现场相符。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近期经独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后排至内河涌,远期经三级化粪处理后排至农乐从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在生产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焊接、打磨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项目防治措施如下: 项目大气污染物为焊接产生的烟尘以及打磨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粉尘,污染因子均为颗粒物。焊接和打磨工颗粒物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排风,定期清理车间沉降的粉尘,可使颗粒物通过车间门窗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 3 。颗粒物达标排放,对附近大气环境影响不明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开料、焊接、冲压、钻孔及打磨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级约为70~95dB(A)。项目厂界距离马滘村民居约为 80m,项目生产工序均在厂房内部进行,且项目和敏感点之间有绿化带及建筑物阻隔,噪声通过距离的衰减、建筑物的声屏障效应和绿化吸声作用,不会对附近声环境和附近环境敏感点造成明显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垃圾、切割产生的边角料以及铣磨、打磨、钻孔产生的金属屑。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送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开料边角料及金属屑分类收集后外卖回收商处理。固体废物经过上述措施妥善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五)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建议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废物存放点,存放点要求做到防雨、防泄漏、防渗透;各种危险废物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装载废液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 100mm 以上的空间;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的标签,标签内容应包括废物类别、行业来源、废物代码、危险废物和危险特性。各类危险废物必须交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的处理。 另外,根据《广东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企业须根据管理台账和近年生产计划,制订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台帐应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以此作为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编制依据。产生的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后置于贮存设施内,并设专人管理。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依法设置相应标识、警示标志和标签,标签上应注明贮存的废物类别、危害性以及开始贮存时间等内容。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通过信息系统登记转移计划和电子转移联单。企业还需健全产生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落实危险废物产生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员工培训和固体废物管理员制度,完善危险废物相关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突发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危险废物按要求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不明显。 (六)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1、配置环保管理人员 经现场检查,企业已配置了环保管理人员,并针对各环保岗位制定了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 四、 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工作组实地察看企业现场,并查阅佛山市福尔斯特机电有限公司编制的《佛山市福尔斯特机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佛山市中科院环境与安全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山市福尔斯特机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ZKJC-M20180438)等相关材料,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达到环评报告及批复中要求,具体如下: 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噪声排放执行《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西面 4a 类标准;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局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 五、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调查情况,项目营运期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声环境、土壤的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六、 验收结论 佛山市福尔斯特机电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治理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排放标准。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因此验收工作组原则通过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 (一)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及管理,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好各项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污染治理设施台账管理,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监督管理;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必须规范贮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加强安全防范,提高警惕,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二)必须严格要求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如因生产需要扩建,需要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完善环境保护管理档案。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资料、项目建设管理资料、环境应急管理资料、环境监测基础资料、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资料、许可证资料、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资料、环境统计和排污申报资料、环保部门监督检查资料等与环境保护管理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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