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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吨/年热浸镀锌和15万吨/年水洗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8年8月,库车会兴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委托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评公司”)承担了35万吨/年热浸镀锌和15万吨/年水洗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环评报告书初稿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规定》(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将报告书总体结论进行公示,请关心该工程的社会公众对该报告书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次公示材料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35万吨/年热浸镀锌和15万吨/年水洗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库车会兴钢管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库车会兴钢管有限公司位于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本项目位于原厂区内。 (5)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改建生产车间两座,面积共10000m2,其中将现有冷轧车间内空置区改建为水洗车间(面积为4000m2),将现有原料库改建为镀锌车间(面积为6000m2); 项目安装镀锌生产线、水洗线各一条,建成后年产镀锌带钢35万吨,水洗带钢15万吨。 (6)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31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1、施工期 本项目在施工期间进行车间厂房的改造及配套设施的建设,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扬尘、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目前,项目已经建设完成,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2、运营期 (1)废气:退火炉烟气、锌锅废气、无组织排放氨气。 (2)废水:淬冷废水,水洗线冲洗废水及职工生活产生生活污水。 (3)噪声:大功率泵、压缩机、风机、卷取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水池池底沉淀的氧化铁皮、水池池底沉淀的钢砂、锌锅底部锌渣、锌锅液面产生的锌灰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锌灰、钝化槽渣及职工生活垃圾。 三、环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运营期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1)废气: 镀锌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镀锌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2限值要求;氧化炉及还原炉燃烧烟气分别经23m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水洗废水、冷却水及职工生活污水。其中,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水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高压水除鳞生产线,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主要新增噪声源为大功率泵、压缩机、风机、卷取机等,其声功率级为90dB(A)~110dB(A),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各噪声源噪声值经过屏蔽、距离衰减后,各噪声叠加值后厂界影响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水洗车间水池沉淀的氧化铁皮、钢砂、锌锅底部产生的锌渣、锌锅液面及除尘器捕集的锌灰、钝化槽渣及生活垃圾。 其中,氧化铁皮外售给钢厂炼钢,钢砂循环利用不外排,锌渣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外卖给相关厂家回收利用;热镀锌工段产生的锌灰、钝化槽渣,运至有危废处置资质的企业前存放在自建的专用危险废物暂存库,固体废物存放场采取防雨淋、防渗漏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要求,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符合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原则,环保措施可行,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程度内。因此,在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直接向评价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具体联系方式见后)。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有助于消除公众对建设项目的疑虑,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书面问卷调查方式,调查过程由建设单位进行,调查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承担。 (3)工作时间表 在本项目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本项目计划发放调查问卷100份,计划调查时间为10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应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1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5)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评价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环评爱好者论坛进行第一、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或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索取报告书。 (6)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7)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了项目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将在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公众意见是否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并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时上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向公众公示项目基本情况、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9)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10)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11)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2)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3)是否同意项目建设; (14)对建设项目环保工作的预期; (15)对项目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与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站公示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本次公示信息反馈的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自2018年12月4日至12月17日。请在期限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如有需要,公众可联系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了解环境影响评价详细信息。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库车会兴钢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福洋路3号 联系人:路主任 联系电话:18139689121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泊头市新兴街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099552710 库车会兴钢管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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