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青墩峡花岗岩矿十一区块、十五区块开采项目 环境影响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敦煌市青墩峡花岗岩矿十一区块、十五区块开采项目 地理位置:本项目矿区位于甘肃省敦煌市340°方向,直距77km处,位于柳园镇238°,直距86km处,属敦煌市管辖。矿区地理坐标:东经94°31'31"~94°32'44"、北纬40°52'18"~40°53'25"之间。矿区占地面积1.1km2,占地类型为裸地(荒漠戈壁)。均有公路、便道可通,交通较方便。 开采规模及方式:根据项目开发利用方案,该矿采矿权范围内保有矿石资源量146.2万m3,可开采资源量102.5万m3,设计年开采规模5万m3/a,服务年限20a。矿区开采标高:1670m~1660m,相对高差10m。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应用圆盘式锯石机切割(垂直方向)、凿岩机进行水平方向穿孔(分离)→楔裂分离长条块体→凿岩机穿孔劈裂分割荒料、整形→装载机及叉车装车(吊装)→专用汽车运输至荒料堆场(运输)→场地清理→(清渣)。 二、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大气污染物有切割、采装、运输产生扬尘,运输车辆燃油废气;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切割废水;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输噪声;固废主要为采剥过程产生的剥离废石土、开采废石、沉淀池底泥及生活垃圾。同时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矿石开采结束后可能存在地质安全隐患及水土流失。 三、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切割产生的粉尘采用喷雾洒水,加之当地大气扩散能力强,很快稀释、扩散,切割粉尘对环境影响极小;机械燃油废气产生量较小,经大气扩散对外界环境空气质量无明显不利影响。切割锯冷却水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采取生产废水无外排,生活废水收集沉淀后就地泼洒抑尘。矿山开采噪声主要影响人群为作业职工,只需做好运营期间厂区内职工的噪声防护措施即可。剥离层废石土运至排土场,开采废石临时堆存后作为建筑石料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工程对弃渣场设置专门防护、防洪措施,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各工业场地边部和陡坡地段采用挡土墙和护坡,修建排水沟,以防止雨水对场地与填方边坡冲刷。闭矿后通过加强排土场的整治工作,落实采矿工程的环境治理与生态环境恢复,工业场地地形地貌的恢复,并获得环保主管部门认可与监督。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在建设单位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获取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公示时间内向建设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敦煌市阳光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敦煌市215国道106公里处 联 系人:梅光秀 联系电话:13666478088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表以及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反馈等形式征集公众的意见。 八、公众参与时间 公众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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