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天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金属制品制作项目 及配套污染防治措施建成试运行公示 徐州市天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委托江苏虹善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徐州市天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金属制品制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7月9日取得徐州市铜山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该项目的审批意见。该项目于2018年7月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同步建成,现拟于2018年12月5日试运行,特此公示。公示期5日(2018年12月5日-12月10日),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徐州市天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刘集镇刘集闸站管理处 联系人:孙井均 联系电话:15895292199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徐州市天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徐州市铜山区刘集镇刘集闸站管理处,为满足市场对立体车库的需求,公司拟投资800万元租用徐州市铜山区刘集镇徐楼村村民委员会位于徐州市铜山区刘集镇刘集闸站管理处的闲置厂房建设金属制品制作项目,项目占地1200m2,投产后形成年加工金属制品(电箱壳、机箱壳)10万件/a。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和环评批复进行建设,建成配套环保设施如下: 废气:项目营运期原料储存、生产加工均在封闭车间内,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标准限值;焊接、打磨工段均设置废气净化装置;喷塑工段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布袋回收系统,废气经收集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的排放标准限值后高空排放;塑粉固化过程产生的废气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226-2015)相关标准后高空排放。本项目喷塑、固化工序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废水:已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中水回用”的要求建设排水系统;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均妥善收集,经有效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1-2002)表1中城市绿化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扬尘及厂区绿化。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激光切割机、废气处理风机、剪板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声级范围70~90dB(A),已合理布置厂区总平面布局,高噪声源尽量远离厂界,并采取隔声、减振、加强绿化等综合治理措施。 固废:本项目固废有生活垃圾、边角料、焊渣和焊接烟尘、废活性炭、废布袋、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焊渣和焊接烟尘、废布袋及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徐州市天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