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石佳 于 2010-10-20 16:58 编辑
璧山县璧城房地产管理所“璧山县公共租赁住房一期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各位公众: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要求,潼南县“外滩·国际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璧山县公共租赁住房一期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璧山县璧城北二环平一路 4、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璧山县公共租赁住房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面积61120.13m2,总建筑面积246464.42m2(其中住宅203326.28m2,商业及其他配套建筑面积12985.61m2,幼儿园建筑面积1769.38m2,地下车库28383.15m2)。项目建成后可供3755户入住,容纳9388人。整个小区由11栋高层住宅楼、3栋底层商业建筑及地下建筑组成。小区设有幼儿园、文化活动站、卫生所、社区用房、车库及设备用房等配套服务设施。小区共设有861个停车位,其中地上停车位24个,地下停车位837个。整个小区容积率为3.57,建筑密度为22.58%,绿地率30.39%。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计划于2010年12月,建设工期为三年。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具体工作内容为:环评机构接到环评委托书后组织环评课题组开展工作,首先进入拟建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确定环境问题及环境因子,确定环境保护目标;通过项目的工程分析和污染影响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子的筛选,确定源强;通过现状调查监测,进行大气、水、声、生态环境等的现状评价;按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预测和评价本项目建成后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作出本项目是否可被环境接受的结论,同时开展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最后将上述内容编制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措施 拟建项目施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为施工噪声、施工粉尘、运输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将引起局部的地表扰动和水土流失。针对施工期的环境问题,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洒水抑尘、采用密封车辆运输易撒漏物质、工程区设置排水沟和沉砂池等措施减轻工程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减少水土流失。 服务期的主要环境影响问题为小区内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餐饮垃圾,餐饮油烟等。废水经小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城市污水处理厂经深度处理后排入涪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运往城市垃圾填埋场;餐厨垃圾严格按照《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第226号文)的要求进行处理;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专用通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营运期针对各污染物采取相应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在了解了本项目建设内容后,可就下列问题提看法: 1、您对当地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感到满意? 2、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3、您认为拟建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是? 4、您认为拟建项目应注重哪些环保措施? 5、您对拟建项目最关心的问题是? 6、您关注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如噪声、振动、施工期交通影响等 7、拟建项目的建设对您有哪些影响(包括有利和不利影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或拨打联系电话,可以是建设单位联系电话,也可以是受委托的环评单位电话。 2、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在环评报告书编写过程中,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评单位将在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区域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 3、采取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将所提意见反映给联系人。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010年10月20日至2010年10月31日,如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在公告期内与工程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璧山县璧城房地产管理所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41422069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国咨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女士 联系电话:86589986、86589979(传真) E--mail:lsstzx@vip.sina.com 2010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