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 斑竹园镇回南拆迁安置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1、建设项目情况及概况 新都区人民政府拟在斑竹园镇回南村一、二社规划红线范围内,总投资18772万元,建设斑竹园镇回南拆迁安置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12137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小区的主体建筑工程、三通一平工程、水电工程、煤气管道、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及总平面配套设施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安置居民224户,约763人。 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建设,根据国家发改委2005年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有关政策规定,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规定的范围,属于允许类。同时,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投资【2008】128号和新发改投资【2009】7号文件对本项目进行了立项,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成都市新都区规划管理局出具了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10114200820053号),同时,成都市新都区国土资源局出具了本项目的情况说明,项目在新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5-2020年)上为规划的集体建设用地,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新都区斑竹园镇回南村一、二社规划红线范围内,地势较为平坦,主要以荒地、林地和草地为主。项目所在地没有较大的污染型工业和企业,外环境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选址合理。 2、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营运期将主要产生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建设单位将根据国家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措施对其进行削弱和治理: ⑴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如果本项目建成后项目污水不能进入斑竹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则小区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毗河;如果本项目建成后污水能进入斑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小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斑竹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排放; ⑵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居民生活排放的厨房油烟、地面停车场排放的汽车尾气等,经分析,油烟通过抽油烟机处理后排放,对周围影响较小;汽车尾气产生SO2、NO2等污染物,其浓度较低,排放速率较小,符合国家所规定的有关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标准限值,可做到达标排放; ⑶ 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消声、吸音、隔声等综合措施的防治,本项目边界处的噪声可达到国家有关噪声排放的标准限值。 ⑷ 固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由小区清洁人员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是否认可;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等。 4、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5、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 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 | 建设单位 | 新都区人民政府 | 电话 | 028-87057760 | 电话 | 13551070269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芳邻路8号环保大厦 | 地址 | 新都区桂湖中路61号 | 邮编 | 610072 | 邮编 | 61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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