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工程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秀屿区位于莆田市南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城市人口与供水量不断增长,相应的城市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也逐年增加,污染负荷日益加剧。而秀屿区的城市排水系统尚未完善,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最终汇入大海,造成大部分近岸水体污染日趋严重。已对附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如果不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厂由污水任意排放,将严重污染秀屿区附近的地表水体及湄州湾海域水质。因此莆田市秀屿区的污水治理势在必行。根据项目所在位置的环境现状,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拟设在湄州湾海域。 为了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及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进行社会公示。 一、
项目概况 秀屿污水处理厂近期设计规模3.5万m3/d,其中近期分三期实施,一、二期规模各为1万m3/d,三期规模为1.5万m3/d。根据《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10)》,秀屿污水处理厂远期规模为10万m3/d。本项目建设期为10个月。管线陆上总长度为7.8km。水下总长约0.95km。。本工程建设投资为5789.93万元,工程总投资为5932.53万元。 二、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莆田市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莆田市秀屿区建设局 联系人:郑洪秋 联系电话:0594-585176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联系地址:青岛市高科园仙霞岭路6号 邮编:266061 联系人:刘峰 联系电话:0532-88961367 联系传真:0532-88961367 电子邮箱:liuf@fio.org.cn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评价总则(包括确定项目的评价工作等级、评价标准、环境保护目标等)、建设项目工程情况及污染源分析、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现状描述、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评述及技术经济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清洁生产分析、环境事故风险分析、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环境监测制度及环境管理的建议、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将分为网上调查和书面调查两种方式进行,公众可以通过网络对本工程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在环保方面应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对项目建设地周围较近相关区域内的人员我们将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公众调查,调查内容将涉及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公众认为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以及项目应采取的改进的环保措施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此项目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10天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福建仙游县枫亭片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0年10月21日至2010年10月31日 信息公示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2010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