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洮南神经精神病医院病房楼建设项目
公众参与公示材料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白城市洮南神经精神病医院病房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白城市洮南神经精神病医院病房楼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吉林省洮南市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洮南市永康西路1184号,白城市洮南神经精神病医院院内。投资3074.74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17000 m2,总建筑面积为10474.12 m2,建设内容为综合病房楼1栋(包括急诊和门诊部,医技科室、病房和手术室等)。
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环境问题包括:
生活废水、医疗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各种设备、泵类等产生的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各类固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经院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洮南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洮儿河。
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集中处理;医疗垃圾(危险废物)和污泥送有资质的医疗固废处理中心处理。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白城市洮南神经精神病医院
联系地址:吉林省洮南市 邮编:137100
联系电话:13514361002
联系人:胡院长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路1号盛世国际A座5024室
邮编:130021
联系电话:0431-85913534
联系传真:0431-85948273
电子邮箱:jpetd@vip.sina.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评价总则(包括确定项目的评价工作等级、评价标准、环境保护目标等);2、建设项目工程情况及污染源分析;3、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现状水平;4、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影响范围及程度的预测与评价;5、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评述及技术经济论证;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7、清洁生产分析;8、环境事故风险分析;9、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10、环境监测制度及环境管理的建议;11、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调查及分析;1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项目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的选址或环评工作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持有异议,请在10日内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填写现场所提供的公众参与调查表。
(3)采取书面形式将所提意见反映在现场所备的意见簿上。
同时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