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聚泰机械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5万只汽车配件项目 环评公示 受建设单位南京聚泰机械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现编制完成了《南京聚泰机械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5万只汽车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征询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意见及建议,现将工程情况、将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以及报告表修改情况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65万只汽车配件项目; 建设单位:南京聚泰机械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工业集中区孔山路2号;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约2660平方米;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5万元,占总投资的0.5%; 二、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气。 (2)废水 项目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水质较为简单,由于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尚未建成,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汤水河。待项目所在地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后,生活污水接管进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综上,项目废水均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处置,由于项目废水均不直接排入水体,因此,项目废水排放对地表水体水质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车间数控铣床、数控车床、台钻设备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高设备较少,项目大多数噪声源均安置在厂房内,根据同类工厂类比调查资料,确定单台(套)设备噪声源强约70~85dB(A),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隔声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房外lm处的噪声源强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要求,同时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工业集中区孔山路2号,项目周边基本无声环境敏感点,因此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建设项目主要固废为废铝丝、废钢丝、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桶和员工生活垃圾等。 ①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垃圾产生系数按1kg/人·天计算,职工定员50人,则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65t/a(年工作日为253天),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②废铝丝和废钢丝 项目在雕刻工序中产生废铝丝和废钢丝,根据厂家提供的经验数据可知,废铝丝年产生量约为18t/a,废钢丝年产量为12t/a,均属一般生产固废,有一定回收利用价值,因此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一般废物暂存间,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③废切削液桶和废润滑油桶 项目在雕刻工序中使用的切削液、和设备维护使用的润滑油,根据厂家提供的经验数据可知,废切削液桶年产12个,废润滑油桶3个,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沾染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因此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经收集后加原有桶盖封闭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经过上述处理后,项目的固体废弃物能够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各项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总量符合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本评价认为该项目在坚持“三同时”原则并采取一定的环保措施后,在该地建设可行。 四、公示日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宝贵意见和建议,可于公告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公示日期2018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评价范围内的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区域 2、主要事项 公众客观、真实的反映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交书面意见时需要签名。 3、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用问卷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5、索要报告表全文本信息的方式 本次公示的附件中添加了报告表的全本,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下载附件得到全本。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联系人:黄文斌 电话:18611655098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工业集中区孔山路2号 2、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大文 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二路321号附3-2号 日期: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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