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4日,荔浦君恒汽车修理厂(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在荔浦君恒汽车修理厂办公室组织召开了《荔浦君恒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项目(废水、废气)》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代表及专家共4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和与会代表现场检查了项目各配套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关于项目在大气、水方面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重点对项目周围环境和配套环保设施使用情况进行了细致认真的检查,审阅相关资料,在充分讨论后认为本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形成验收专家组意见,并原则同意项目通过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桂环函【2018】317号),现依法将该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项目名称:荔浦君恒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废气、废水) 建设单位:荔浦君恒汽车修理厂 环评批复文号:荔环审[2017]13号 建设地点:荔浦县青山镇永华村村公所对面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50万元,总占地面积280平方米,项目主体建筑为一层,主要为维修车间、烤漆房及危废暂存间,同时配备有烤漆废气处理设备等环保设备。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4日-2019年1月1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韦总 联系电话: 13677700050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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