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20万套全钢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和15万套工程车轮胎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湖北奥莱斯轮胎有限公司委托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3号原材料加工及子午工程轮胎生产车间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20万套全钢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和15万套工程车轮胎二期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阳新县经济开发区综合大道7号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生产车间、联合车间、扩建原料车间及密炼车间等,其他配套设施及公用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项目投产后可增加120万条全钢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年和15万套工程轮胎/年产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奥莱斯轮胎有限公司 地址:阳新县经济开发区综合大道7号 联系人:金主任 联系电话:0714-3509761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康平路79号郑东商业中心C区1号楼3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371-5531808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现场踏勘 → 收集资料 → 编写报告书 → 报告书评审→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基本情况调查、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工程建设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针对环境影响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对本项目进行综合分析,提出环评总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公告的形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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