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金点科技有限公司不锈钢制品加工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公示 湖北金点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湖北金点科技有限公司不锈钢制品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湖北金点科技有限公司不锈钢制品加工项目位于大冶市灵乡镇灵成工业园。该项目环评及批复内容及规模为: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大冶市灵成工业园。主要是将外购钢板及型材通过备料、剪板/下料、冲孔、成圆、焊接、卷边滚筋、试水、抛光、组装等工序生产不锈钢水桶、不锈钢水槽、不锈钢汽保设备各10万个。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厂房、办公楼、倒班房、门房及相应的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委托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016年10月,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湖北金点科技有限公司不锈钢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10月,大冶市环境保护局以冶环审函【2016】171号对本项目环评报告表作出了批复。项目投资10000万元,2016年10月开工建设,2016年12月完工并投入运行。目前,各类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符合验收监测条件。 3、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设施实际投资5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55%。 二、项目变更情况经核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基本按环评阶段计划建设,无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中的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1、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目前,灵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已建成,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进入灵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粉尘主要是生产车间的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烟尘。焊接工序产生焊接废气通过设置的移动式烟气净化机组进行处理。 3、噪声 设备选型阶段选择低噪声设备,并设置隔音装置,合理布置绿化隔离带,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 2348 -2008)中的2 类标准。 4、固定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剪切、冲孔边角料、焊接残渣、包装废物和生活垃圾等。其中边角料、焊接残渣、包装废物均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采取上述措施后,固废处置途径合理,所有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验收监测结果1、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该企业生产正常,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2、废水 采用雨污分流,建设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开水器成品检漏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目前,灵成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运行,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通过污水管网进入灵成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3、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上风向浓度为0.229~0.332mg/m3,下风向浓度为0.309~0.46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2.6~54.7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2.6~43.7dB(A)之间,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 本工程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各种固体废物的处置方式符合环评及环保主管部门批复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该项目试运行期间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项目无组织废气均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限值要求;目前,灵成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运行,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通过污水管网进入灵成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由上可知,项目建设与运行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竣工验收监测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落实验收工作组意见并符合验收合格条件后,可以按正常程序予以公示。 七、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考虑本项目影响范围,以项目周围村庄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等。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气对您的影响程度; (2)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水对您的影响程度; (3)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噪声对您的影响程度; (4)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对您的影响程度; (5)其它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公众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金点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大冶市灵乡镇灵成工业园 联 系 人:冯总 联系电话:15871192563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请于本公告之日起20日内,用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查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在本项目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告内容之日起20日内。 湖北金点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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