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文峰宏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佛山市文峰宏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佛山市文峰宏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选址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大榄工业区A区南面自编8号,本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年产锌铝合金锭2万吨、锌铝合金延压品1万吨。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噪声主要有作业机械噪声等;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废气主要有熔炼废气、燃料废气、压铸废气、搓灰粉尘等;环境风险主要为原料储存泄漏。
三、主要的环保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狮山镇官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岑岗涌,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熔炼废气、燃料废气、压铸废气、搓灰粉尘经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车间楼顶高空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及表4相应标准,其中氮氧化物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噪声将通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保证其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其中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本项目运行工艺较先进,各工序自动化程度较高;本项目符合清洁运行原则;项目拟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减少废气和废水中污染物的排放,降低噪声源对声环境的影响,做到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并对固体废物进行妥善处理。经预测,项目投入使用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其选址是合理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六、提出公众意见的方式、途径和起止时间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示指定地址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文峰宏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3420773388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大榄工业区A区南面自编8号
邮编:528225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佛山市文峰宏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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