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成品油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10-10-18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成品油管道工程
2、 建设性质:新建
3、 建设规模: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成品油管道工程包括1条干线和1条支线管道,
分别为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干线和包头支线,干线管道全长237km,支线管道全长30km,管道总长为267km。呼包鄂成品油管道工程设首站1座、分输泵站1座、末站2座、阀室9座。全线设输油管理处1处。
4、 线路走向:本工程干线管道起自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的呼和浩特首站,总体自
东北向西南途经呼和浩特市的赛罕区、玉泉区、土默特左旗,包头市的土默特右旗,鄂尔多斯市的达拉特旗、东胜区6个县(区),止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的鄂尔多斯末站,线路长约237km。包头支线起自包头市土默特右旗的土右分输泵站,途经土默特右旗和东河区,到达包头末站,线路长约30km。
二、 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东段
邮 编:010015
联 系 人:张珊珊
联系电话:0471-6490748
电子邮箱:zhangss-nmxs@petrochina.com.cn
三、 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大羊坊8号
邮 编:100012
联 系 人:张艳平
联系电话:010-84915171
电子邮箱:zypneimeng@163.com
四、 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和报告书编制阶段。准备阶段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正式工作阶段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定量或定性地分析项目建设期间和投产运行后对环境的影响,以及事故状态下的影响,并提出环保措施。报告书编制阶段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主要工作内容:
1、对管道沿线的生态现状及站场周围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
2、结合当地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区划对管道路由和站场选址进行分析评价;
3、对管道施工期和站场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
4、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和对策;
5、对工程可能造成环境风险进行评价,提出减缓措施和对策;
6、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果,提出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是否可行的结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拟建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请于发布之日起至11月5日回复有关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在网页留言板留言方式提出意见③电话联系及
发邮件。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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