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18年12月19日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告。如有意见,请于2019年1月22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联系人:冷工;联系电话028-82140033
1、建设项目名称:石油钻采设备生产线项目
2、建设地点:仁寿县视高工业集中区
3、建设单位:四川田野石油钻采器材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四川田野石油钻采器材有限公司于2011年投资2000万元在仁寿县视高工业集中区新建厂房,组建石油钻采设备生产线项目。2012年6月7日,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51142112060701]0034号文同意该项目立项;项目于2012年6月委托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仁寿县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8月20日以仁环建函[2012]89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项目设计年加工石油钻采器材、金属工具、模具及非标设备5000件(套),实际生产能力与设计生产能力一致。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验收监测条件。
5、验收检测单位:成都华展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6、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9日-2019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