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18年12月19日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告。如有意见,请于2019年1月22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联系人:冷工;联系电话028-82140033
1、建设项目名称:不锈钢容器、给排水设备加工项目
2、建设地点:成都市新都区工业东区白云路789号
3、建设单位:成都远鼎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成都远鼎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投资500万元于成都市新都区工业东区白云路789号租赁成都鑫新和投资有限公司的标准厂房,新建“不锈钢容器、给排水设备加工项目”。2015年5月15日,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201542)》,同意该项目立项;项目于2015年3月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补评)。成都市新都区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1月25日以新环建评[2016]17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项目设计年产不锈钢容器50000立方、给排水设备组装2000套,实际生产能力与设计生产能力一致。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验收监测条件。
5、验收检测单位:成都华展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6、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9日-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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