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鸿集团有限公司 新建修水县太阳升镇10万头生猪生态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受江西国鸿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所为江西国鸿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修水县太阳升镇10万头生猪生态养殖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规范要求,现将本项目公众参与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西国鸿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修水县太阳升镇10万头生猪生态养殖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修水县太阳升镇坪塅村 建设单位:江西国鸿集团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300亩
项目投资:1.5亿元 二、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环保措施
(1)废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猪只粪便污水和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猪只粪便污水和生活污水通过处理后用于农林灌溉,不外排。 (2)废气:项目建成后,废气主要为养猪场的恶臭和厨房油烟。建设单位拟在饲料中添加微生态制剂、在养猪舍地面及粪便堆放场等产生恶臭的场所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排放强度,确保厂界恶臭达标排放;厨房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3)噪声:主要为风机、水泵等机械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和猪只的叫声,拟通过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猪粪、水处理污泥、病死猪体和员工生活垃圾。猪粪和消化污泥用来生产有机肥;病死猪体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对病死畜禽尸体的处理与处置要求执行;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显著的,项目若能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的环保治理对策建议和要求实施,保证项目的“三同时”,是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同时也符合地方环保部门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从环保角度出发,是否支持工程建设;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较大、小或无);对项目的其它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形式:填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意见调查表
时间:2010.9.30~2010.10.9
六、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 系 人:皮武平
联系电话:13979246627 二0一0年九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