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77138323 于 2018-12-21 16:58 编辑
湖北兴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湖北兴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兴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湖北兴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生产项目位于大冶市金湖街办汪拳村。该项目环评及批复内容及规模为:主要是将木材、秸秆等通过切片、破碎后和烘干后的木糠进行造粒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年产生物质颗粒60000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厂房、1栋原料仓库及配套办公生活设施。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9万元。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委托黄石市绿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018年4月,黄石市绿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湖北兴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4月,大冶市环境保护局以冶环审函【2018】55号对本项目环评报告表作出了批复。项目投资 6000万元,2018年5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完工并投入运行。目前,各类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符合验收监测条件。 3、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设施实际投资61.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3%。 二、项目变更情况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部分环保设施发生变更, 环评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生化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及菜地施肥,而实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用于菜地施肥。本项目性质未发生变化,经分析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均不属于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的重大变动,变更内容见表1。项目建设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1、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经旱厕沤肥处理后用作农肥,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在破碎、粉碎及制粒工序设置集气罩,粉尘经收集后通过管道引入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烘干工序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建设室内物料堆场,加强运输道路和工业场地地面粉尘的清扫,及时洒水降尘;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 3、噪声 设备选型阶段选择低噪声设备,并设置隔音装置,合理布置绿化隔离带,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 2348 -2008)中的2 类标准。 4、固定废物 破碎、粉碎、制粒过程产生的粉尘和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过程;已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并与已与危废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将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委托其处理,危险废物的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采取上述措施后,固废处置途径合理,所有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验收监测结果1、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该企业生产正常,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经旱厕沤肥处理后用作农肥,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2018年10月20日-21日),P1排气筒出口颗粒物的排放速率为0.044~0.058kg/h,排放浓度为8~1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要求; P2排气筒出口颗粒物的排放速率为0.036~0.05kg/h,排放浓度为21~28mg/m3;二氧化硫的排放速率为0.194~0.244kg/h,排放浓度为111~135mg/m3;氮氧化物的排放速率为0.289~0.323kg/h,排放浓度为168~176mg/m3,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 中的燃煤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上下风向无组织排放浓度0.311~0.482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浓度限值,因此,对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2018年10月20日-21日),厂界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噪声在49.3~55.5dB(A)之间,夜间厂界噪声在48.8~49.0dB(A)之间,各测点昼间和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 本工程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各种固体废物的处置方式符合环评及环保主管部门批复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该项目试运行期间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项目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均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限值要求;生活废水经旱厕沤肥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由上可知,项目建设与运行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竣工验收监测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根据《验收监测报告》,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整改措施落实后,该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七、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考虑本项目影响范围,以项目周围村庄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等。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气对您的影响程度; (2)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水对您的影响程度; (3)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噪声对您的影响程度; (4)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对您的影响程度; (5)其它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公众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兴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大冶市金湖街办汪拳村 联 系 人:张总 联系电话:1367714417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请于本公告之日起20日内,用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查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在本项目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告内容之日起20日内。
湖北兴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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