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县2013年县城公共租赁住房三区建设项目及配套车库、商业用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12月13日,云南墨江回归兴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墨江县2013年县城公共租赁住房三区建设项目及配套车库、商业用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云南墨江回归兴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墨江县连珠镇辅佐村小工地(老虎冲);项目用地面积11639m2,总建筑面积约26900 m2,其中公租房总建筑面积16800m2、车库总建筑面积3600m2、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1600m2、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4900m2;建设1#~7#幢居民楼,1~5层为公租房,6、7层为商住房;层高约3m,框架结构;其中1、2幢地下一层为商铺,无餐饮业,停车库建筑面积2980.94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云南墨江回归兴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5年1月委托环评单位云南省普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墨江县2013年县城公共租赁住房三区建设项目及配套车库、商业用房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1月18日取得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本项目2015年3月开工建设,2018年1月份竣工。目前项目已投入运营生产。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有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目前各项环保设施已建成,并且均已投入使用。项目总投资49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对象为整个项目区,主要针对项目的废气、噪声、固废及废水进行验收,其中废水是否达标排放;废气主要为地下停车场废气,是否设置通风口;厂界噪声是否能达标排放;固废的处置率是否为100%。 1.废水 项目已建设“雨污分流”系统。根据上表监测,项目的废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墨江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口的各污染物浓度现状值均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即:pH值6.5-9.5、BOD5 ≤350mg/L、氨氮≤ 45mg/L、总磷≤ 8mg/L、动植物油≤ 100mg/L、SS≤ 400mg/L、CODcr≤ 500mg/L。 2.厂界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的东、南、北厂界噪声现状值均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排放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西厂界噪声现状值均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排放限值,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3.固体废物 项目路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居民生活垃圾、商铺商业垃圾、化粪池清淘污泥。 商铺垃圾、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清淘污泥经过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由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区设有一个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和商铺垃圾分类存放,能回收利用的进行资源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委托墨江县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项目的固废综合处理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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