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科技装配式钢结构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信息 发布单位:吉林省中润钢结构科技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润科技装配式钢结构产业园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长德经济开发区长春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项目总投资79055.11万元,项目总占地225664.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6635.5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仓储运输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建设规模为年产10万吨钢结构产品及配套构件产品。 产业政策和规划符合性: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 年修订)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范围,即本项目属于允许类,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长德经济开发区长春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项目用地属于建设用地,本项目的建设总体符合《长春装配式建筑产业园规划(2017-2030 年)》。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主要环境影响因素:①废水:锅炉排污水及生活污水;②废气:主要为粉碎粉尘及热熔造粒非甲烷总烃等;③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④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生产性固体废物等;⑤风险:火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①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有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长德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设计,经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部分排入干雾海河;锅炉排污水为清净下水,可用于厂区降尘不外排。项目采取完善的地面和装置防腐防渗措施后,污染物能够渗入地下的可能性极其微小,对评价区地下水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②废气:本项目抛丸除锈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9m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喷漆废气通过过滤棉净化漆雾后,与凉干室废气、烘干废气一同送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29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办公楼及成品处理车间采暖采用天然气锅炉,锅炉烟气通过27米高烟囱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及二氧化硫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要求。 ③噪声:通过采取减震措施、将生产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内封闭运行;加强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设计厂区布置时考虑厂区内绿化,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满足3类区排放标准要求。 ④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是生活垃圾、一般生产固废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漆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乳化液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再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生产固废全部分类回收外送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 ⑤风险:本环评认为,只要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本次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与管理的要求实施,建立应急预案机制,并接受当地政府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可能性将进一步降低,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可预知、可控制、可解决的情况之下,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大的危害影响,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原则要求,项目的建设对空气环境、地表水、声环境及人居环境的影响很小,均在环境标准允许和公众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显著。因此,在落实本报告所规定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索取报告书简本。 2、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 3、公众索取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的期限 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内。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当前环境质量现状如何; (3)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 (4)您对本项目最关注的环境问题; (5)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九、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吉林省中润钢结构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庆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