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金鼎卫生院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珠海高新区金鼎卫生院 建设地点:在金鼎卫生院原址扩建(珠海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峰中路232号) 项目概况:一期综合住院楼,楼高11层,按250张病床进行设计,总建筑面积为20462㎡,主要楼层分布为:地下层:平时安排各设备用房、车库、战时为六级人防掩蔽体;一层:挂号、药房、急诊区;二、三层门诊区;四~十层为病房区(内科、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等临床科室);十一层为手术区。二期食堂宿舍楼,楼高5层,总建筑面积1980㎡,一层为食堂;二层以上为员工宿舍,满足50人的住宿。改造原住院楼为医技行政楼,一、二、三层为医技功能;四~五层为行政办公室。同时兴建地下停车场。 总投资金额:17211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并结合工程建设实施的具体情况进行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2、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将以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噪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固废的影响分析评价为重点,同时提出详实可行的减轻环境危害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及单位,在项目选址范围附近张贴公告。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项目区域所在地公众对建设项目选址、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南方软件园B3栋3层 联系人:肖红 联系方式:13016379800 环评单位: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路84号 联系人:罗岭东 联系方式:020-83398930
珠海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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