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zqling 于 2018-12-25 15:42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佛山市顺德区长风家具实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长风家具实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良沙路沙场堤围边路口 建设单位:佛山市顺德区长风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扫描件,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2018.9.28-2018.10.31)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国华 联系电话:13585909863 佛山市顺德区长风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08月17日,根据佛山市顺德区长风家具实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佛山市顺德区长风家具实业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良沙路沙场堤围边路口,原项目已于2007年取得环保批准证,批准号“乐20070039”,原总投资为50万元,原占地面积为6800m2,项目主要从事家具的生产销售。 现项目由于生产发展需要,项目在原址进行扩建,依托原有厂房建筑增加经营面积,且适当增加生产设备;现项目中心地理位置为:E113°3′8.19″,N22°58′42.64″,总投资80万元,经营面积为8521.8m2,主要生产沙发和椅子,年生产沙发5000套、椅子3000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长风家具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在2016年3月完成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并于2016年6月6日通过了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的审批,文号为顺管环(乐)审〔2016〕第39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 (四)验收范围 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按 《佛山市顺德区长风家具实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 项目共有员工人数2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天为300天,员工生活用水量参考《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按每人0.04m3/d,项目生活用水量为240m3/a,排污系数0.9,污水排放量为216m3/a。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等,经独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过下水道排至附近内河涌。 (二)废气 (1)粉尘颗粒物 项目木材开料过程产生的粉尘均设置使用布袋除尘设施收集处理,木屑粉尘的产生量按原材料消耗量的1%计算,项目年使用木材250t,即木屑粉尘产生量为2.5t/a,除尘设施处理效率约为90%,处理后的尾气由布袋孔隙排放,排放量约为0.25t/a,排放速率为0.104kg/h,影响范围仅在车间内。 项目开棉过程会产生少量的棉絮颗粒,由于海绵主要以开切加工为主,产生的棉絮颗粒的粒径较大,生产后易于沉降,散落范围仅在设备周围,可人工清除,不易产生扬尘。 (2)胶水废气 项目贴棉工序均使用环保胶水,项目使用喷胶枪喷上胶水,项目使用的胶水是一种水溶性粘胶剂,它是以分散介质进行乳液聚合而得,是一种水性环保胶。因此项目在喷胶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量较少,有机废气污染物以总VOCs计;根据《广东省木质家具制造和制鞋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系数使用指南》中胶水VOCs产污系数为:水性胶0.008kg VOCs/kg原辅材料;根据项目胶水使用量(3t/a)核算总VOCs的产生量为0.024t/a,产生速率为0.01kg/h,该废气的排放量较少,影响范围仅在车间内。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营期设备产生的噪声及人为产生的噪声。(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员工的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废物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本项目的劳动定员为20人,生活垃圾按0.5kg/人.d估算,年工作日按300天计算,则项目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t/a,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固体废物 边角料:项目加工过程生产的木材、海绵、布料等产生的边角料和产品包装废料产生量约为3t/a,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进行综合利用。 收集粉尘:布袋除尘处理运行过程中,收集的粉尘量约为2.25t/a,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进行综合利用。 (3)危险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机油、废抹布、废胶水桶等危险废物。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共有员工人数20人,不设食宿,生活污水主要是员工洗手和冲厕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是COD、BOD5、SS、氨氮。生活污水近期经过独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后排至附近内河涌。 2.废气 粉尘颗粒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设置布袋除尘设施收集处理,经处理后的尾气由布袋孔隙排放,经加强车间通风排气,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有机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在喷胶工序处设置废气收集措施,收集后的废气由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可符合《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 项目在落实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 固体废物 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废料、收集粉尘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进行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抹布、废胶水桶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房达到一定量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租用已建成的闲置厂房,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 六、验收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佛山市顺德区长风家具实业有限公司各生产设备正常运转。经监测,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有机废气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发挥形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标注要求;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排放内河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工业固体废物执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