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废水零排放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部令 第31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废水零排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进行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位于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思源路11号,公司现行的废水处理工艺为次氯酸钠氧化法联合硫酸中和法,此工艺每年需要消耗各类药品约60万元,企业拟投资12万元建设废水零排放改造项目。本项目在原有厂区内进行,不新增占地,不新增职工,项目年运营天数为300天,每天8小时,技改后实现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的目的。 二、选址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思源路11号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不在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源地饮用水源区范围内。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项目属于“鼓励类”中“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15、“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在华电青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厂区土地用途为工业,符合当地规划。 综上,项目选址合理。 三、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评价区内声环境、大气环境中PM2.5、PM10、O3出现了不同程度超标,主要为冬季燃煤锅炉和机动车尾气导致。 四、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清空原有中和池和沉淀池并做检查,水管线路改造,全自动板框压滤机、泵类、储罐安装等不涉及土方工程,施工期较短,施工期环境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五、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不新增职工定员、无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产过程就是厂区废水的处理再利用工程,无废水外排,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2、地下水环境 项目污水储存及管道输送过程中进行了防渗处理,污水管道走向及铺设经专业设计,避免发生污水泄漏,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大气环境 污水站臭气经厂区无组织排放,本项目营运期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本项目运营后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无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位于不达标区,区域超标指标为PM2.5、PM10、O3,本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为氨气,无PM2.5、PM10、O3排放,项目产生废气均采取有效措施,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可以接受。 4、声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压滤机、螺杆泵等生产设备噪声,噪声级在70~80dB(A)。设备安装时加防振垫,经设备间围墙隔音、距离衰减后厂界外1m处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为压滤机产生的滤渣,项目产生的滤渣回用于SCR脱硝催化剂的生产,项目运营期固废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环境风险为可接受水平。 在确保以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设落实的情况下,从环境、经济、社会三方面综合效益的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建国 联系方式:15053243990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洋洋 联系电话:18705320519 电子邮箱:yy_ma@sscta.cn 本次公示内容已由建设单位确认无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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