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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松花湖生态环境保护桦树乡湖滨河口湿地恢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12 月24日,桦甸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长春林业宾馆召开了吉林省松花湖生态环境保护桦树乡湖滨河口湿地恢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桦甸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吉林省新普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等单位人员和邀请的3名环保专家,会议组成了验收组。 会议首先对项目工程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情况的报告和检测公司对该工程验收监测情况的介绍,与会人员查阅了工程有关资料,经验收小组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桦甸市金沙镇和平村,工程属于生态修复与保护类之湖滨带和入湖口河流生态建设工程。 该工程设计规模为:修复建设湖滨湿地25.6公顷,应用生态系统实现流入松花湖河水的水质净化与保护;建设两岸林木防护带2公顷,采用适宜树种,防止河道两侧水土流失造成的水体污染。工程建设内容:湿地总面积25.6公顷,林木水土防护带2公顷。达营河主河道清淤长度800米,河底宽40米,设计底坡5‰。两岸堤防总长1.6公里,堤顶宽2米,边坡坡比1:2,土石结构,堤顶高程258.35-261.95米。自然湿地区和人工湿地田中间建一拦河坝。拦河坝分2部分,左侧为分水坝,右侧为溢流堰。大兴沟湿地主河道清淤长度255米,底宽10米,底坡0.0145,边坡坡比1:2。堤防长510米,堤顶宽2米,堤顶高程262.85米。 该工程实际建设规模为:湿地建设规模24.74hm2。经现场调查可知,项目实际建设湿地总面积24.72hm2,相比设计建设规模减少0.02hm2,是由于达营河湿地恢复建设设计占有龙兴冷库和基本农田,为避开龙兴冷库和基本农田,湿地实际建设起点后移;设计初建设拦河坝3座(达营河湿地0号坝、湖口湿地3号隔坝、湖口湿地1号隔坝),由于达营河湿地0号坝、湖口湿地1号隔坝设计位置属于沼泽地块,无法进行坝体施工,为此取消了达营河湿地0号坝、湖口湿地1号隔坝的建设。 其他工程内容与工程量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项目实际工艺流程与初步设计阶段保持一致; 吉林省冶金研究院于2015年10月编制完成了《通化泽友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天然饮用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5年7月10日取得通化县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批复文号为通县环审字[2015]32号。 本项目于2013年6月取得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吉林省松花湖生态环境保护桦树乡滨河口湿地恢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3年8月开始施工,2018年10月完工,并投入运行,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二、实际占地及投资情况 该项目环评阶段总占地面积为37.60hm2,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耕地、水面、河滩地、林地、荒地;实际建设情况为经过现场调查,项目实际占地面积与环评阶段相比,减少12.88hm2,但是该工程设计阶段设计工程占地面积24.72hm2,而企业实际占地面积24.70hm2,相比设计阶段减少0.02hm2,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水面、河滩地、荒地。 三、湿地建设效益情况 环评阶段设计通过该项目建设,增加生态林面积1.6公顷,湖滨湿地植被增加面积36公顷。河流水质、入库水质优于Ⅲ类标准;河流COD削减量11.2%,入湖氨氮削减量13%,总氮净削减量10%,总磷净削减量10%;通过实际现场勘查及检测数据分析得出:本项目的建设,使湖滨湿地植被增加面积24.72公顷。河流水质、入库水质优于Ⅲ类标准,河流COD、氨氮、总氮、总磷均有所消减,经检测数据计算可知,实际湿地工程进出口水质计算后,河流COD削减量12.69%,入湖氨氮削减量13.55%,总氮净削减量10.29%,总磷净削减量9.09%。综上所述,基本实现环评阶段设计目标。 四、环境质量情况 (一)噪声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厂界处噪声相比环评阶段略有增加,但昼间、夜间声环境监测值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区标准要求。
(二)水环境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达营河湿地对于氨氮、COD、TP、TN均得到了相应的衰减,说明本项目达营河水体经湿地治理后,水质较好,基本实现了设计目标。 (三)生态环境 该工程建设后,提高原有生态环境质量,根据环评阶段可知,原有达营河流域湿地处于半湿润与半干旱气候、森林与草原植被的过渡带,生态系统对外界的干扰和影响较敏感,具有较强的原生脆弱性和次生脆弱性。达营河流流域湿地面积不仅减少了近30%,而且不断萎缩,本次工程建设完成后,达营河流流域湿地面积恢复24.72公顷,恢复原有使用功能,种植适合区域地生长的芦苇等。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没有引起区域内的物种消失和生物多样性的减少,相反随着该工程运行,湿地工程恢复后还增加水鸭子等动物的数量,对区域野生动物产生正面影响。 五、验收结论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的污染治理要求,实现了环评设计阶段目标,基本满足竣工验收条件,同意企业《吉林省松花湖生态环境保护桦树乡湖滨河口湿地恢复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建议与要求: 按设计要求落实水生植物栽植工作,以保证湿地具有较好的水质净化能力。 做好秋后冬前湿地内植物收割,外运及清运工作,避免对水体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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