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中医院新建门诊楼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濮阳县中医院新建门诊楼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濮阳县中医院新建门诊楼项目 项目概要:本项目为濮阳县中医院新建门诊楼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总投资248万元,选址位于濮阳县中医院院内。项目产生的污染因素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煤废气,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拟经过院内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濮阳县污水管网,然后送至濮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马颊河,对马颊河水体影响不大; 3、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抽风机、各种泵,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消音等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等,均得到合理处置,不向外环境排放; 5、社会经济效益:本项目建成后,可大大改善濮阳县的就医条件;同时进一步改善医院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良的就医环境,提高医院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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