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印防伪科技有限公司防伪标签印刷制作生产项目 环评公示 受建设单位南京中印防伪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现编制完成了《南京中印防伪科技有限公司防伪标签印刷制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征询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意见及建议,现将工程情况、将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以及报告表修改情况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防伪标签印刷制作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南京中印防伪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瑞泰路17号;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约900平方米;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约15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7万元,占总投资的5%; 二、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主要为印刷废气、丝印废气和食堂油烟。印刷废气和丝印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烟囱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后排放。 最终排至大气的污染物为颗粒物VOCS:0.0018t/a、油烟:0.00084t/a。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板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水质较为简单,由于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尚未建成,生活污水经租赁厂区原有的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3级标准后排入周边市政管网接管湖熟集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级A标准后,排入句容河。 项目制版过程使用自来水进行冲版,产生洗版废水,根据业主提供资料洗版水的的用量为0.5t/a,洗版过程中有部分的损耗,洗版废水的产生率以85%计,则洗版废水的产生量0.425t/a。由于废水中污染物主要以碱和悬浮物为主、且产生量不大,因此项目产生的冲版废水用塑料桶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 (2)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车间喷码机、商标机、空压机设备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高设备较少,项目大多数噪声源均安置在厂房内,根据同类工厂类比调查资料,确定单台(套)设备噪声源强约70~85dB(A),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隔声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房外lm处的噪声源强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要求,同时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瑞泰路17号,项目周边基本无声环境敏感点,因此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建设项目主要固废为钢板边角料、铝合金边角料、员工生活垃圾、废油墨桶废洗车布、废定影液等。 ①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垃圾产生系数按1kg/人·天计算,职工定员10人,则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t/a(年工作日为300天),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②边角料 项目在模切工序产生的边角料,根据厂家提供的经验数据可知,边角料年产生量约为1t/a,属一般生产固废,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③废活性炭 项目在喷塑工序中使用的活性炭吸附装置,根据厂家提供的经验数据可知,废活性炭0.1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沾染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因此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经收集后加原有桶盖封闭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④废油墨桶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墨桶共402个,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沾染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12染料、涂料废物,废物代码为264-013-12,因此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经收集后加原有桶盖封闭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⑤废洗车布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刷印刷机在换油墨之前,要用到抹布来擦去油墨,根据厂家提供的经验数据可知,废洗车布年产生量约为0.05t/a,属危险固废,集中收集后委有资质单位处理。 ⑥废定影液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感光胶曝光后,用清水冲掉多余的感光胶,根据厂家提供的经验数据可知,冲洗废水年产生量约为0. 5t/a,属危险固废,集中收集后委有资质单位处理。 经过上述处理后,项目的固体废弃物能够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各项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总量符合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本评价认为该项目在坚持“三同时”原则并采取一定的环保措施后,在该地建设可行。 四、公示日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宝贵意见和建议,可于公告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公示日期2018年1月8日至1月14日。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评价范围内的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区域 2、主要事项 公众客观、真实的反映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交书面意见时需要签名。 3、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用问卷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5、索要报告表全文本信息的方式 本次公示的附件中添加了报告表的全本,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下载附件得到全本。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联系人:范玉荣 电话:15380815080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瑞泰路17号 2、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大文 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二路321号附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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