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兴业县城隍镇宇隆页岩矿石场年加工3万吨石英石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要求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广西兴业县城隍镇宇隆页岩矿石场年加工3万吨石英石生产线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广西兴业县城隍镇宇隆页岩矿石场;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用地约20亩,主要建设破碎生产平台1000平方米,料堆场1000平方米、成品堆放区1000平方米,办公楼150平方米,建设安装石英石生产线1条,配套公用工程(供水系统、给水系统),环保工程(清洗矿渣、洒水及、生活垃圾)等,设计年产石英砂3万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一级破碎粉尘G1、二级破碎G2、圆筒过筛G3以及原料堆放场堆放、装卸等过程的粉尘G6、以及烘干和筛分未收集的粉尘为无组织排放,主要通过物料贮存在封闭的堆放棚内,皮带和输送带等采用封闭输送,增加洒水次数和洒水装置等方案减少无组织的排放。根据预测分析可知,粉尘在厂界的贡献值为21.178μg/m3,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关标准。 根据预测分析可知,干以及筛分工序的有组织排放的二氧化硫最大落地浓度为2.751μg/m3,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0.55%,氮氧化物的最大落地浓度为16.505μg/m3,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8.252%,粉尘的最大落地浓度为6.327μg/m3,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1.406%;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最大落地浓度为44.088μg/m3,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4.899%,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产生的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洗矿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经项目自建的三级沉淀池时处理后,返回蓄水池,作为生产补充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使用。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影响很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 在事故情况下,废水通过渗透作用可对地下水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企业需对主要污染部位废水收集池、危险固废堆放场所、生产区域等采取防渗措施,确保污染物不进入地下水。 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废水集中收集预处理工作,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包括生产装置区、罐区和固废堆场的地面防渗工作,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构筑物的防沉降措施,在此基础上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 根据估算,在落实墙体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绿化等措施后,各生产阶段项目各场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项目实施后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距离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贡献值较小,项目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甚微。 5、固废的环境影响分析 目拟在厂区内设置一般固废堆放厂区后,对产生的废沉渣和粉尘等一起出售给砖厂制砖或者其他建材企业。磁选等产生的废渣铁等出售给相关的回收企业。产生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城乡清洁工程处理点。 产生的危险固废中废酸不设置临时贮存点,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直接从贮存罐回收处理,设置废机油临时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按照上述方案处置后,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对环境影响不大。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可能产生的风险事故有酸洗池渗漏、水洗液罐区泄露、各环保设施池子发生渗漏及运输事故等风险,风险的发生概率均较低,只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生产管理,对环保措施加强管理和巡查、维护,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较小。项目通过建设足够容量围堰和事故应急池,可将废液泄漏物料拦截在围堰内或事故应急池内,废液泄漏风险事故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烘干工序和筛分工序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5%)后采用处理效率不低于99.9%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烘干炉废气一起经15m排气筒排放;无组织粉尘通过物料贮存在封闭的堆放棚内,皮带和输送带等采用封闭输送,增加洒水次数和洒水装置等方案减少无组织的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工序中的破碎废水及清洗废水通过收集沟并引流至三级沉淀池(容积为740m3)内,循环使用。项目拟设置事故应急池250m3。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分区防控(设置一般防控和简单防控);污染监控(在东南面下游区域设置监控井)。 4、噪声污染防治 通过隔声、减振、消声等方案降低机械设备噪声。 5、固废污染防治 项目拟在厂区内设置一般固废堆放场区以及沉渣收集池。 产生的危险固废中废酸不设置临时贮存点,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直接从贮存罐回收处理,设置废机油临时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广西兴业县城隍镇宇隆页岩矿石场年加工3万吨石英石生产线项目符合现行的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建设、营运过程要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分析和评价,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手段可以控制环境污染。在落实施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补充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项目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能有效促进兴业县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直接下载查阅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也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电子版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①对本工程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来访面谈等各种方式对本工程环境影响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希望大家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八、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西兴业县城隍镇宇隆页岩矿石场 单位联系人:梁总 联系电话:13928651171 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71-5671897 广西兴业县城隍镇宇隆页岩矿石场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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