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优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万t/a硅铝微粉生产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盐亭优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盐亭优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万t/a硅铝微粉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盐亭优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万t/a硅铝微粉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盐亭优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绵阳市盐亭县四川盐亭经济开发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1条硅铝微粉生产线、原料堆场、成品仓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总占地面积20亩。(该工艺设备产品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目录)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1、废水:本项目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排至项目东侧已建市政污水管网,送至园区东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梓江河。 2、废气 ①硫酸雾:本项目漂洗过程产生硫酸雾,生产车间设1套酸雾净化系统,处理后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②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烘干工序热源为天然气燃烧,天然气通过热风炉燃烧,再经风机将热风引入烘干机中,热风直接接触物料,天然气属清洁能源,燃烧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各污染物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③烘干废气 项目半成品含水率较高,需经烘干处理,项目烘干工序为热风风干,烘干过程中会产生颗粒物。烘干废气与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风机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为99.9%,烘干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④厂区无组织粉尘 项目原料堆放于原料堆放厂房内,且有一定的含水率(含水率为20%),在生产及运输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量较小,主要为原料在运输、制浆、半成品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部分无组织粉尘,通过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布局,原料堆场厂房四周尽量密闭,定期对厂区进行泼洒抑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⑤食堂油烟 本项目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按85%计)后,由油烟管道集中收集引至楼顶排放,因此,项目内油烟经处理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各设备经厂房隔声和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实现达标排放,营运期不会对区域声环境造成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粉尘、中和渣、浓缩污泥、筛分杂质以及员工办公生活垃圾。本项目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处理;餐厨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均进行资源化利用;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及废棉纱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三、环境质量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取的生产管理及生产工艺基本满足清洁生产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可行;项目总图布置合理,选址满足要求,不涉及环境制约因素。只要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得到有效治理,从环保角度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的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上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写信、发邮件或传真、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盐亭优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邮编:621000 电 话:18680849695 联 系 人:王女士 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39号)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 联 系 人:林先生 邮 编:621000 电 话:15281645263 E-mail:76433331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