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瀚洋汇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天津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为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津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天津瀚洋汇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北区三号路26号,现有厂区内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改扩建利用厂区内现有厂房,将现有项目两条焚烧生产线(2台×30t/d热解气化炉)一用一备的生产模式(处理规模25t/d),调整为同时运行的生产模式(处理规模60t/d);将两条高温蒸汽消毒灭菌生产线处理规模合计15t/d,增加至处理规模为24t/d,医疗废物年处置量增加16060吨。因此改扩建后,全厂处理规模为84t/d。新增总投资200万元购置安装生产设备,对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未被污染的一次性玻璃(塑料)输液瓶(袋)进行破碎、造粒,年处置加工量3650吨。 现有工程概况: 该项目选址于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三号路以南,项目占地面积为18673m2,建筑面积24721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含焚烧车间、高温消毒灭菌车间、医疗废物暂存库、车库、卸料大厅、上料中控厂房等)、综合办公及服务楼、污水处理间、炉渣暂存间、雨水收集池等;公用工程和配套设施包括污水处理设施、焚烧烟气净化系统等。焚烧车间安装两条焚烧生产线(一用一备,处理规模均为25吨/天)、高温消毒灭菌车间安装两条高温蒸汽消毒灭菌生活线(处理规模合计为15吨/天),项目建成后医疗废物日处理能力为40吨/天,年处理医疗废物最大量为14600吨。该项目已于2011年10月10日通过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复文号:津环保许可函[2011]106号;并且该项目分为两个阶段分别于2014年1月17日和2016年11月2日,通过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的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意见函分别为:津环保许可验[2014]9号和津环保许可验[2016]155号。 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情况: ⑴焚烧炉产生的焚烧烟气,采用从焚烧源头控制焚烧污染物产生与烟气后处理除尘技术相结合来降低焚烧烟气污染物排放,除保证烟气焚烧温度大于1100℃、烟气停留时间大于2s和急冷时间小于1s等指标控制污染物产生和再生成外,烟气末端处理措施采取 “除酸喷雾装置、活性炭喷射装置、袋式除尘器”组合处理工艺,净化后的废气经50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经处理后污染物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⑵项目食堂炊事燃料采用清洁能源,污染物产生量较少,油烟经净化后其排放浓度低于2mg/m3。同时废气经专用排烟道引至建筑物楼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较大影响。 ⑶项目蒸汽消毒灭菌设备排放的废气及污水处理站排放的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其中蒸汽消毒灭菌设备尾气通入设备自带的一体化集成脱臭设备,采用滤料过滤,活性炭吸附和生物填料脱臭工艺处理真空尾气中的微生物、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处理后的废气由设备顶端排放,通过车间自然通风向外排放。经验收监测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可以做到厂界达标排放,并且距离环境保护目标较远,因此对场外及环境保护目标空气质量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⑷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分别收集,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外排至静海开发区北区在建污水处理厂。净化后回用水可以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的标准要求,外排污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三级要求,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⑸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风机、泵等,均设置于生产车间内部,通过墙体隔声来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另外在厂区内做好绿化工作,并加强对噪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因机械磨损而增加的噪声。经验收监测能够做到厂界达标。 ⑹项目所产生的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定点存放,由开发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与废活性炭、废填料直接投入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焚烧飞灰送有资质的废物处理单位处理;焚烧炉渣可作为一般废物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高温消毒残余物(破碎后)可作为一般废物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或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置。上述固体废物处置方案可行,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瀚洋汇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意 联系电话:1353519916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四、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人:刘意 联系电话:13553199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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