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舞阳县艳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塑料颗粒项目”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总投资7600万元,项目占地30亩,新建厂房13055平方米,租赁现有厂房5545平方米,办公室200平方米,建设完成后可年产2万吨塑料颗粒。生产工艺:原料→分拣→破碎→清洗→热熔拉条→冷却造粒→切粒→成品销售。主要设备有破碎机、切粒机、造粒机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 1、废水 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冷却水及生活污水等,清洗废水经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清洗工序,余水纳管;冷却水循环利用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后,一起通过污水市政管网进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三里河。 2、废气 项目废气排放主要为造粒机排放有机废气;造粒排放有机废气经一套“喷淋塔+低温等离子UV光氧一体化装置+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 噪声主要为各类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产噪设备经减震、隔声、加强管理后噪声影响较小,对周围噪声贡献值较低,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塑料渣和收集后外卖;沉淀污泥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设备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和水喷淋系统产生的浮油渣,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所有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或者通过网络链接下载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见附件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受到项目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专家和社会团体对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自已的看法和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将从国家生态环境部下载的公众意见表填写好之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自送、电话联系建设单位上门取件等方式提交我公司。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公司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邮寄或自送地址:漯河市舞阳县张家港路东段北侧58号 联系电话:17122777222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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