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文化艺术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江市文化艺术中心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期工程主要内容为建设14000m2的文化艺术中心综合办公楼一栋。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临江市站前街西侧。
工程占地:本项目厂区占地为建设用地,厂区永久占地11752m2。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噪声治理措施
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空调、油烟风机,水泵等设备等噪声,为最大限度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为:
①一定要选购低噪声的先进设备,从源头上控制高噪声的产生。
②对于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要选用隔声及消声性能较好的建筑材料,以减轻噪声对操作人员的危害和对环境的影响。
③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有些设备噪声可能有所增加,应在有关环保人员的统一管理下,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治理并增加相关操作岗位工人的个体防护。
经过上述防护措施,可使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要求。
2、污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排入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建议企业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50t/a,出水指标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3、固废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布告或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2010年10月22日至11月1日结束。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临江市临江大街278号
联 系 人:庄贵元
电 话:15843024001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延安大路1号盛世国际5024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杨春
电 话:13596027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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