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萍乡市鑫达尼龙毛厂年产50吨磨尖丝生产线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50吨磨尖丝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萍乡市安源工业园金葵能源科技公司C2车间 建设单位:萍乡市鑫达尼龙毛厂 环保设施内容: 1、废气:经工程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和排放。 2、废水: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水为生产清洗废水(磨尖废水、磨尖清洗废水、上色清洗废水、浸泡和甩干废水,其中磨尖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及员工生活污水。生产清洗废水需新建一座生产清洗废水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水质达标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员工生活污水收集后依托房东现有化粪池设施处理。 3、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边角料、其他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片碱、醋酸、色粉等原料的内包装袋)、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等,其中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为危险废物,边角料、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废。项目片碱、醋酸、色粉等原料的内包装袋及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他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并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2019年1月10日至1月30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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