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共大陶瓷原料加工厂年产3000吨锂瓷石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说明 2018年12月13日,高安市共大陶瓷原料加工厂(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根据《高安市共大陶瓷原料加工厂年产3000吨锂瓷石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参加验收会的有高安市环保局、江西瑞彼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和会议邀请的专家共10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成员和与会代表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会验收意见。经工程建设单位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村前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15.126542°,北纬28.491687°),属于新建项目。厂区占地面积约为5亩,主要新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堆场、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等。项目以外购锂瓷石为主要原材料,经破碎研、除铁、包装入库等工序生产锂瓷石粉,生产规模为3000吨/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4月,建设单位委托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高安市共大陶瓷原料加工厂年产3000吨锂瓷石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9月5日获得高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高安市共大陶瓷原料加工厂年产3000吨锂瓷石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高环评字[2018]77号)。项目于2018年3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建成投运。 项目目前未申请排污许可证。项目自投产以来,未受到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投资情况 项目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的15.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高安市共大陶瓷原料加工厂年产3000吨锂瓷石粉建设项目。 (五)验收时间 根据项目环保管理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18年9月23日委托验收监测单位承担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接收委托后,验收监测单位于2018年9月27-28日派出技术人员进厂进行了现场勘察,核实了项目配套环保治理设施的建设情况、查阅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的基础上,并进行了验收监测,依据验收监测结果以及现场勘察情况编制本验收监测报告。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项目生产工艺、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进入沉淀池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经旱厕沤肥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矿石破碎研磨产生的粉尘、原料堆场扬尘和运输道路扬尘。破碎研磨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原料堆场扬尘和运输道路扬尘产生的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振动筛、雷蒙机等设备机械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及距离的衰减等措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人工选矿产生的杂质、除铁器吸出的铁料(粉状)及员工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与产品一同外售。杂质经收集后回用于周边村民建房填地基及道路硬化。铁料经收集后与产品一同外售。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处统一处理。 (五)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厂房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由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图可知,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190m的雷峰村,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达到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测限值。项目有组织废气布袋除尘装置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属达标排放。 2、厂界噪声 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人工选矿产生的杂质、除铁器吸出的铁料(粉状)及员工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与产品一同外售。杂质经收集后回用于周边村民建房填地基及道路硬化。铁料经收集与产品一同外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检测结果,项目废水、废气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认真审阅相关技术资料,结合现场踏勘,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达到竣工验收要求,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公示期:2019年01月11日— 2019年02月10日 举报电话:13607051860 公示地址:环评爱好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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