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恒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4亿只PLA纸杯配套环保产品生产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18年12月28日,合肥恒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年产4亿只PLA纸杯配套环保产品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工程进行环保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开发区凤麟路32号,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要为两间仓库、一间注塑车间、一间成型车间,危废临时贮存场所位于1#仓库厂房内东南侧,冷凝塔位于4#成型车间西侧,空压机房位于3#注塑车间西侧。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形成年产2.7亿只PLA纸杯配套环保产品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合肥恒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亿只PLA纸杯配套环保产品生产项目,于2017年7月11日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双服【2017】146号文本项目进行了立项,2017年8月委托亿普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合肥恒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亿只PLA纸杯配套环保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7月4日获得长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合肥恒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亿只PLA纸杯配套环保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长环建【2018】102号文”。 项目工程开工时间为2018年7月,2018年8日建成,2018年8月调试运行。项目从立项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部分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1、原生产刀叉勺、吸管、搅拌棒、包装袋2000t,实际情况为刀叉勺、吸管、搅拌棒、包装袋产品均未生产,此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部分产品目前未生产,不在此次验收范围内。 2、原注塑机生产线5条,挤压生产线、杯盖成型生产线、打杯机生产线、片材机生产线各3条,实际情况为注塑机生产线与片材机生产线组合成一条生产线,挤压生产线、杯盖成型生产线、打杯机生产线组合成一条生产线。此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部分产品目前未生产,设备相应减少。 3、原生产工艺有边角料、废品破碎,实际情况未对边角料、废品进行破碎。原因为此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部分产品目前未生产,生产工艺相应减少,不在此次验收范围内。 4、由于目前生产产品较少,有两间闲置厂房,为充分利用,将两间闲置厂房作为仓库,厂房布局稍有调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废水主要来自职工办公生活,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职工办公生活和保洁用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板桥河。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项目所用设备均以电为能源,没有燃料废气产生。人工投料段原料均为粒子状态,有少量粉尘产生,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项目设置集气罩对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管道与活性炭处理装置进行连接,活性炭吸附装置位于3#厂房北侧、风机风量6500m3/h、活性炭装置的截面积为0.5m2,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设备运转和空压机产生等,其噪声值约70~85dB(A)。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加设减振基座、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对噪声进行治理。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边角料及不合格废品、职工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抹布手套。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有关分类,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抹布手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边角料及不合格废品。生活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等。项目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在未处理前均临时存储于厂区专设的危废暂存库内,危废暂存库位于1#厂房内东南侧,建筑面积约10m2,将危废分类单独装入特定容器内,并在容器上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危废临时贮存场所位于危废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边角料收集后外售。 (四)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防护距离定为50m,项目周围50米内无敏感点,符合工业企业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根据安徽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如下: 1. 废水 项目厂区污水总排口处废水pH、COD、BOD5、SS、氨氮日均浓度均满足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 废气 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的相关限值要求。 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3.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COD:0.056t/a,NH3-N:0.008t/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均达到验收标准,工程建设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合肥恒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亿只PLA纸杯配套环保产品生产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三同时”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工程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对废气、噪声治理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固废环境管理。 2、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认真组织落实环境监测计划。 合肥恒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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