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项目名称: 织金县自强乡帅家砖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织金县自强乡帅家砖厂 织金县自强乡帅家砖厂 编制日期:二〇一九年一月 目 录 附件: 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织环批[2018]48号); 附件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验收监测布点图; 附图3:现场照片及相关实景照片。
1、验收项目概况织金县自强乡帅家砖厂建设项目位于织金县自强乡自强村街一组,属改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10万元,总占地面积520m2,主要经营水泥免烧砖(主要为小标砖,规格为240*115*53mm),年产量约100万块,年生产天数为330天。主要建设工程分为生产车间、原料堆放区、晒砖区等。项目于2018年4月委托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织金县自强乡帅家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1月22日取得织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织金县自强乡帅家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织环批[2018]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的要求,织金县自强乡帅家砖厂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须经验收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特此委托贵州鑫利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验收监测,在对本项目进行相关资料的收集和现场调研后,编制了《织金县自强乡帅家砖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依据验收监测方案于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4日对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采样监测,并出具了《织金县自强乡帅家砖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鑫利源字第2018433号),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文件、技术标准和环评文件、环评批复及监测分析结果,编制了《织金县自强乡帅家砖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依据2.1、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 2.2、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 2.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2002年02月; 2.4、《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发〔2005〕39号),2005年12月3日; 2.5、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1〕19号),2001年02月21日; 2.6、《关于环境保护部委托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监测报告的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环评〔2016〕16号),2016年02月26日; 2.7、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15日; 2.8、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织金县自强乡帅家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4月; 2.9、织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织金县自强乡帅家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织环批[2018]48号),2018年11月22日。 3、工程建设情况3.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织金县位于贵州省西部,毕节地区东南部,六冲河、三岔河下游交汇之间的三角地带,地理坐标为东经105°20′至106°11′,北纬26°21′至26°58′。东临清镇市、平坝县(以三岔河为界),南与安顺市、普定县接壤,西与六枝特区、纳雍县毗邻,北与大方县、黔西县隔六冲河相望。县境东西长82.5km,南北长66km,总土地面积2868km2。 本项目位于织金县自强乡自强村街一组,地理坐标为东经106°6′21″,北纬26°41′9″;详见项目附图1:地理位置图。 项目晒砖场位于厂区东侧,紧邻乡村公路,位于两条公路的交叉口,项目生产的免烧砖进、出库、外运等都相对方便。项目的生产车间和原料贮存间位于西侧,离东侧零散的住户较远,不会对零散的住户产生不良影响。本厂区无职工宿舍(厂区聘请的职工均为附近的村民),厂区东侧职工旱厕,沉淀池设置于东南角,位于地势较低的位置,生产废水和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项目的建设做到了充分利用场地、合理布局,不会对周围环境的产生不良影响。 3.2 建设内容 3.2.1项目建设内容 织金县自强乡帅家砖厂建设项目位于织金县自强乡自强村街一组,属改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10万元,总占地面积520m2,主要经营水泥免烧砖(主要为小标砖,规格为240*115*53mm),年产量约100万块,年生产天数为330天。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5%。 根据现场踏勘校核,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一致。 项目组成一览表见表3-1。 表3-1 项目组成一览表 [table=98%]
[tr] [td=14%] 工程类型 [/td] [td=21%] [/td] [td=63%] [/td] [/tr]
[tr] [td=1,3,14%] [/td] [td=21%] [/td] [td=63%] [/td] [/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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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 [td=1,3,14%] [/td] [td=21%] [/td] [td=63%] [/td] [/tr]
[tr] [td=21%] [/td] [td=63%] 职工粪便经旱厕(10m3)处理后进行农田灌溉,生产废水经沉淀池(5m3)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地面冲洗、抑尘及绿化,不外排 [/td] [/tr]
[tr] [td=21%] [/td] [td=63%] 项目用电主要是全自动砌块成型机,由织金县自强乡供电系统提供,项目供电条件满足 [/td] [/tr]
[tr] [td=1,5,14%] [/td] [td=21%] [/td] [td=63%] 职工粪便经旱厕(10m3)处理后进行农田灌溉,生产废水经沉淀池(5m3)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地面冲洗、抑尘及绿化,不外排 [/td] [/tr]
[tr] [td=21%] [/td] [td=63%] 废弃原材料、不合格产品回收作为原料再次使用。沉淀残渣由厂房定期打捞作为原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td] [/tr]
[tr] [td=21%] [/td] [td=63%] 保持设备良好运行状态;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可在其底部设置减震垫;加强设备运行管理 [/td] [/tr]
[tr] [td=21%] [/td] [td=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