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环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量子点技术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天津市中环量子科技有限公司量子点技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意见,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规环评[2017]4号),天津市中环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组织召开“天津市中环量子科技有限公司量子点技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天津市中环量子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北京中科丽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及环评单位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及3名特邀专家组成。 验收工作组对项目工程总体情况、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建设单位介绍了项目环保工程建设情况,验收监测单位介绍了验收监测情况,验收工作组经过认真地讨论,针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形成主要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天津市中环量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300万元建设“天津市中环量子科技有限公司量子点技术项目”,厂址位于天津西青学府工业区学府西路1号东区D19号厂房A1-2。该项目占地面积 550m2,总建筑面积460.07m2,在车间内安装量子点制备设备、量子点复合材料包覆设备、量子点材料检测设备、量子点光学器件检测设备等,可年产量子点材料3-5kg、量子点复合材料50-55kg。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目前该项目已经建成投产,建设单位于2017年12月委托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天津市中环量子科技有限公司量子点技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月29日取得了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中环量子科技有限公司量子点技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津西审环许可表[2018]15号)。项目于2018年2月开工建设,2018年10月竣工调试。 项目建设期没有环境投诉、环境违法记录;目前该项目已经建成并投入试生产。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3.33%。 (4)验收范围 本次自主验收范围为项目总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无重大变更。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和生产工艺设施与环评报告及其批复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及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运行期生产废水为清洗水,不外排,作为危废处理,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处理。所测项目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中三级标准。 (2)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量子点材料和量子点复合材料的干燥工艺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为甲苯、VOCs)。干燥工艺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为甲苯、VOCs)经收集并由活性炭净化装置净化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车间废气排气筒排放的甲苯、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最大值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新建企业排气筒排放限值”的限值要求。无组织甲苯、VOCs排放浓度最高值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表5“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的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生产设备均安装在车间内并合理布局,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职工生活垃圾执行《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中相关要求,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反应残液、纯化废液、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处,交由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5)项目各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批复中的要求。 四、验收总体结论 结合项目验收报告的监测结论和现场核查情况,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现有监测数据显示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验收组认为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后续要求 1、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建立危废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2、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按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