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王辉_w0S6J 于 2019-1-14 17:15 编辑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阿图什浙州矿业有限公司萤石选矿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阿图什浙州矿业有限公司萤石选矿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新疆阿图什市北东77°方位直距约158km、哈拉峻乡102°方位直距约96km、距省道S306 3km处;中心地理坐标,东经76°34′47.3418″、北纬39°51′31.2543″。 项目概要:项目建设萤石矿石选矿厂,年生产300天,年处理矿石60万吨的选矿厂。以及配套相应的生产、办公、仓储和污水处理设施等公辅设施。项目日处理铅锌原矿石1000t,主要产品为萤石矿,其采用的选矿工艺流程为:原矿→破碎→球磨→浮选→萤石精矿+尾矿。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阿图什浙州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喻松成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590998111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国环益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石佛营西里12号楼 环评单位联系人:王辉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35 7999 263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的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准备阶段、调查测试和报告书编制三个阶段工作程序,各工作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准备阶段:进行环境状况初步调查;对工程特性和主要环境影响进行初步分析,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初步确定主要评价内容、评价重点和评价参数,识别公众所关心的本项目实施的主要环境问题。 2、调查测试阶段:对主要环境影响和相应的评价因子进行详细的现状复核、补充调查和监测工作,在此基础上进行工程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工程分析、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工程地区环境影响的预测评价,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工作,明确减缓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的对策措施,了解公众对项目的支持程度。 3、报告书编制阶段: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监测计划,进行环保投资估算和损益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2)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提交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邮寄地址:阿图什浙州矿业有限公司。 (六)公示日期 2019年1月14日-2018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