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华资煤焦有限公司矸石堆场及周边地址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对“乌海市华资煤焦有限公司矸石堆场及周边地址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概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以便于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一)建设项目名称: 乌海市华资煤焦有限公司矸石堆场及周边地址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二)项目位置: 项目位于乌海市海南区拉僧仲庙原鄂旗焦化厂东500米华资公司洗煤厂东北1000米处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矸石堆场及周边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治理内容包括在矸石堆场内消矸护坡、黄土覆盖、复垦种植、导排雨水等。通过煤矸石填沟造地的方式可以综合利用煤矸石。项目区总占地11.8ha,项目依托煤矿原有职工,不新增劳动定员。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规划要求;实现了污染物达标排放,废弃物的有效治理和资源化综合循环利用,达到了清洁生产有关要求,项目选址和场区布局基本合理。经对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后认为,本项目建设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可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乌海市华资煤焦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乌海市海南区拉僧仲庙原鄂旗焦化厂东500米华资公司 联系人:武总 电话:15174718688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河北尚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 第A1201号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A座1505、1506室 联系人:赵总 电话:1393311756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委托,成立项目组,进行前期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筛选评价重点,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完成报告书的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 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基础上,对项目建成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得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和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有关意见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联系方式,以电话、邮件和书信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公示发布单位:乌海市华资煤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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