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郧西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郧西县石家沟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郧西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郧郧西县石家沟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位于郧西县关防乡回龙村,开采规模为30万吨/年。项目矿区面积0.0486km2,矿区范围由4个坐标拐点圈定,开采标高+740m~+560m,开采面积0.0443km2,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0亩,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项目主要由露天开采区、加工区、道路、堆土场和办公生活区五个部分组成。运营后主要将开采的灰岩矿破碎加工成碎石后再销售。该项目计划于2019年3月开工。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郧西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哈荣礼 联系电话:15897883499 三、审批机关、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审批机关:郧西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13707286828 环评单位:武汉中地格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师懿 联系电话:13037106161。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2)公众认为拟建项目建成后将产生哪些积极影响或消极影响; (3)公众认为拟建项目在运营中将产生哪些环境影响; (4)如何妥善解决拟建项目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 (5)公众对拟建项目建设态度及对企业环保治理措施实施意见; (6)是否赞成该项目建设。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请您对以上几个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其它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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