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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韶山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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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6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韶山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总占地为28650m2,新建城市道路(即“百合路”)1855m、宽24m,含配套照明工程、麻石路缘石工程、边坡防护工程、土石方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及景观工程、公交站、停车场工程、垃圾收集点及道路两侧配套建设的燃气、给排水管网工程等。
百合路新建工程西起韶山中路,东至北京路,全长约1855m,规划路幅宽度为20m,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40km/h,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5年。
二、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项目已建成营运,营运期主要为:
废水降雨冲刷路面产生的路面径流污水危险品运输泄漏事故对水环境的污染
废气:汽车尾气排放交通扬尘及垃圾收集点废气
噪声:本项目噪声来源机动车辆行驶中产生的噪声
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及行道树落叶等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
1、废水:路面径流通过两边的雨水沟与区域地表径流稀释后流入水体,加之流水的稀释、自净作用,径流污染物汇入河流中经过一段时间后,其污染物的浓度已大大被稀释,对河流水质产生污染影响非常有限。
2、废气:来往车辆排放的尾气污染物浓度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通过采用封闭设备、合理布局和种植绿植可有效降低对大气环境及周边居民的影响。
3、噪声:道路两侧昼夜间噪声均可达到(GB3096-20082、4a标准限值置全路段禁鸣标志,控制车行速度,以降低交通噪声对周边居民点的影响
4、固废:垃圾应定期清扫道路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转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在此基础上,对环境影响不大,符合环保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可极大地改善韶山市的道路状况,解决沿线现有的交通状况,减少交通事故,使其通行能力得到显著的提高。有利于提高当地人民收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改善沿线地区的投资环境,改变原有的产业结构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对完善区域道路网功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道路工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韶山市城发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址:韶山市清溪镇,西临韶山中路,东接北京路               
人:蒋冬青      联系电话:13789313625            
评价单位: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人:吴工  联系电话:18390916026   邮箱:690848074 @qq.com
六、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如有需要,您可以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文信息。
         
发布单位: 韶山市城发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韶山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报批稿2019.1.10).pdf

1.03 MB, 下载次数: 34

发表于 2019-1-16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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