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朗玛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 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2010年10月28日~2010年11月7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 中山市朗玛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二、建设项目概况中山市朗玛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拟建于中山市民众镇沙仔工业区,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22°40′29″,东经113°29′49″。选址位置东面现为空地;南面为国电项目用地(现为空地);西面为荣昌金属塑胶制品(中山)有限公司;北面为中山市安利塑胶板材厂。该项目占地面积为15307m2,总建筑面积6276.5m2。主要从事生产销售:树脂和胶粘剂,年产丙烯酸树脂8000吨、氨基树脂1500吨、醇酸树脂500吨、氯丁酚醛胶粘剂500吨。项目劳动定员65人,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00天。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该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少量的工业废水(主要有反应生成水、地面冲洗水等);生产过程及卸料时产生的产生的有机废气(其主要成分有丙烯酸酯类、苯系物、苯乙烯等)以及食堂油烟废气;生产设备噪声、通风设备噪声、原料产品搬运过程的交通噪声;生产过程中产生破坏的原料包装桶、有机树脂类废物以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处理后均可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预计对环境不会产生很大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1、工作程序: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建设项目开发过程中及投入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范围: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政府及工厂企业。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建设项目的情况是否了解、对项目所在区域现在的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项目建成以后最担心的环境问题、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对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从经济和当地发展的角度出发,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综合环境保护和经济及当地发展考虑,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对本项目的建设在环保方面有何要求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请您将“公众参与意见征询调查表”填写后,将您的意见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和面访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中山市朗玛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13702378288 地址:中山市民众镇沙仔工业区 八、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评价单位名称: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联系人:王勇 电话:0760-88220546 电子邮箱:wy_226@126.com 地址:株洲市纺织路27号
中山市朗玛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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