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戽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戽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内容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戽头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吉林市秀水大桥上游733m处,现有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取水戽头处; 3、建设性质:改建; 4、建设规模:不新增取水量,仍为许可取水量12006.8m3/h; 5、建设内容:本项目在现有取水戽头靠江心侧新建1座取水戽头,通过新建4根取水管线和现有取水戽头连接。本项目实施后,可以解决取水戽头冬季取水困难和水泵运行水位的不足问题,以满足取水需求(未改变原有取水量); 6、项目总投资:预计1262万元; 7、项目占地面积:施工水域面积约3225m2,其中新建戽头占据面积142m2; 8、戽头运行时间:全年运行,戽头取水自流入取水泵房; 9、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取水戽头1座,取水泵房1座(在现有取水戽头南侧175m处)。现有取水戽头不产生废气、废水、固废、噪声,取水泵房无废气产生,废水、固废、噪声合理处置。无现存环境保护问题。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力路1号 邮编132002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74329451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或者到项目所在地,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特此公告! 发布单位: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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