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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年产6万吨绿色节能多高层装配式钢结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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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临沂天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年产6万吨绿色节能多高层装配式钢结构件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项目已于2018年12月26日在环评爱好者网站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现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6万吨绿色节能多高层装配式钢结构件项目
2、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李庄镇刘道口村。
3、项目概况:
临沂天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于郯城县李庄镇刘道口村租赁已建成厂房建设年产6万吨绿色节能多高层装配式钢结构,项目总占地面积105亩,总建筑面积43150平方米,主要包括生产厂房1座、办公楼1座、宿舍楼1座。项目建成后,年产6万吨绿色节能多高层装配式钢结构件。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一)施工期
项目租赁已有建筑用于本项目建设,项目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安装、配套环保设施安装等,施工期较短,产生的污染物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此次环评不对施工期影响进行论述。
(二)营运期
1、废气
本工程废气主要为切割烟尘、        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火焰校正燃烧废气、抛丸粉尘、喷涂废气。
2、废水
项目废水为水喷淋塔废水及生活污水(其中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包括剪板机、平板机、冲剪机、切断机、冲孔机、切割机、抛丸机、空压机、风机等。
4)固体废物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包括钢材废下脚料和废金属屑、除尘器收集的粉(烟)尘、废焊丝及焊渣、抛丸废钢丸、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废机油、废润滑油)、废包装桶(机油、润滑油、油漆、稀释剂、固化剂包装桶)、漆渣、水喷淋塔和除雾器废水、废活性炭。
三、环境保护措施要点
1)废气
切割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除尘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除尘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火焰校正燃烧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自带除尘设备+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涂废气经“过滤棉+水喷淋塔”除漆雾后,再经“气态分子裂变机”除有机废气,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项目水喷淋塔废水和除雾器产生的废水作为危废处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外运堆肥,不外排放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对产噪设备合理布局、对设备采用减震、吸声、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机油、润滑油等包装桶、漆料包装桶、漆渣、废过滤棉、除漆雾废水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除尘器回收尘、废焊丝、焊渣、废钢丸、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含油抹布及职工生活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餐厨垃圾、浮油渣、废油脂委托有餐厨废弃物处置特许经营权的单位统一处置。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临沂市2017年全年环境质量报告》分析: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空气中SO2年均值浓度/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及 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均符合二级标准;NO2PM10PM2.5年均浓度超出二级标准,NO2PM10PM2.5浓度超标倍数分别为0.15 倍、0.47倍、0.69倍之间。
环评期间现状实测监测数据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常规因子SO2NO2一次浓度和日均浓度以及 PM2.5日均浓度均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TSP、PM10日均浓度存在超标现场;臭气浓度、VOCs(参考 TVOC)、二甲苯一次浓度均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地下水质量现状:该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良好,各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 中的Ⅲ类标准。
地表水质量现状:该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水质良好,各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 中的Ⅳ类标准。
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2、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气
抛丸粉尘经 2 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 2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喷废气、晾干废气一起收集经 1 套“水喷淋塔+过滤棉除漆雾装置+光氧催化装置+气态分子裂变机”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火焰切割烟尘、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设备净化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抛丸粉尘排气筒 P1、P2 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7-2013)表 2 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二级标准要求;等效排气筒 D1 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7-2013)表 2 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喷漆、晾干废气排气筒 P3 排放的二甲苯、VOCs 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能
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2 中金属制品业(C33,不含 C333)新建表面涂装企业或生产设施涂装工序VOCs 排放限值要求;P3 排气筒臭气浓度排放量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5-93)表 2 中 15m 高排气筒对应排放量(2000(无量纲))要求。
预测结果显示,颗粒物厂界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二甲苯、VOCS厂界浓度 均 能 够 满 足 《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标 准 第 5 部 分 : 表 面 涂 装 行 业 》(DB37/2801.5-2018)表 3 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中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废气环保设施可保证各种废气的达标排放,可以避免对周围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对地表水水质影响较小。
本项目生产车间(危险品库、喷涂区、机加工区等)、危废暂存库、化粪池等通过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后,可能产生渗漏的环节均得到有效控制,厂区内的跑、冒、滴、漏现象可以得到避免,在落实好上述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后,可最大程度的减少项目对浅层地下水的影响,地下水的水质不会发生明显变化,本项目建设对周围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项目采取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剪板机、平板机、冲剪机、切断机、冲孔机、切割机、抛丸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噪声值为 70~95dB(A)。拟采取的主要治理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职工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主要为钢材废下脚料和废金属屑、除尘器收集的粉(烟)尘、废焊丝及焊渣、抛丸废钢丸、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废机油、废润滑油)、废包装桶(机油、润滑油、油漆、稀释剂、固化剂包装桶)、漆渣、水喷淋塔废水、废活性炭。
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库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避免了固体废物在项目厂区的堆存。
项目对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别集中收集,按类别进行处理,能够确保所有固废的处置措施妥善有效,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城市规划,选址可行,场区内布局合理。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周围配套设施较完善,可以满足项目功能要求。在确保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评价,项目的选址与建设是可行的。
五、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临沂天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建明            联系电话:13355099711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卫市众旺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蔡桥村26号楼2号营业房
邮编:755000
联系人:万经理
联系电话:18653228889   
邮箱:18653228889@1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免费向环评单位索要项目报告书简本。
即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将意见和建议与环保部门、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
上述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公示发布单位:临沂天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91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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