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我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改建、扩建、迁建项目应当说明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项目名称:冶金灰生产线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选址选线:大冶市还地桥镇燎原村肖家山 建设内容:①新建年产20万吨活性灰生产线1条,包括2座节能环保石灰窑及提升机、输送机、除尘设备等配套设施;拆除年产500万块灰砂砖建设项目北侧车间,拆除原有灰砂砖生产线北侧车间,建设1栋石灰石料堆场。②完善年产15万吨冶金灰生产线项目环保工程:在该项目脱硫塔前端增加1台布袋除尘器,炉窑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进入脱硫塔处理;块灰仓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块灰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现有工程概况: 1、年产15万吨冶金灰生产线项目 该项目2004年建设,生产规模年产6万吨冶金灰,该生产线包括5座砖制竖窑,该窑属于一次性煅烧石灰窑,窑内不分区。由于该窑体容积小,规模小,生产能力低,并且石灰石煅烧效率低、成品合格率低、质量低,燃料能耗较高,废气排放污染严重,故企业于2012年对其进行了一次升级改造,改造后生产规模提高至年产冶金灰15万吨。 该生产线上的5座砖制竖窑升级改造后,从窑顶加入石灰石及燃料煤,窑内明确分区,包括预热区、煅烧区和冷却区,不属于一次性煅烧石灰窑;窑的规格大小为φ3.65m×21m,高径比5.753,窑高径比大于3;利用系数指的是单个窑单位有效体积每天的石灰产量,单位为t/d·m3,改造后该生产线年产冶金灰15万吨,年生产330天,则每座窑每天产石灰90.9吨,即利用系数为0.414,大于0.3;该生产线每生产1吨石灰耗煤量为0.13吨,小于150kg;根据现场勘查,该生产线石灰窑已配套安装了1套脱硫塔,处理炉窑废气。综上,5座砖制竖窑升级改造后不属于应该立即关停、淘汰的“土立窑”。 目前,年产15万吨冶金灰生产线项目尚未履行环保手续。 2、年产500万块灰砂砖建设项目 年产500万块灰砂砖建设项目现已停产。 3、年产60万吨活性石灰项目 年产60万吨活性石灰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该项目生产线上配备有布袋除尘器和脱硫塔,厂区设有喷淋洒水设施洒水抑尘。 4、年产15万吨氢氧化钙生产线项目 该项目2018年6月编制完成了《大冶市燎原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氢氧化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环评批复,目前尚未投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冶市燎原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黄总 13886455877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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