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普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基建过程中发现矿山表层废弃物平均厚度较厚,在清除表层剥离物时会产生大量的表层剥离物,由于矿区位于山谷狭长地带,可利用的土地有限,矿区内目前产生的大量表层剥离物已无从堆放,同时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国土资源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文件,鼓励现有合法矿山对尾矿、废渣进行综合利用。因此为解决基建以及后期开采过程中的表层剥离物处置问题以及响应国家的要求,宜昌普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750万元在现有工业场地内建设“秭归县茅坪镇庙河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弃土废渣治理项目”,建设一条表层剥离物处理生产线,配套建设1000m2的临时表层剥离物堆场和污泥临时存放点。秭归县茅坪镇庙河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弃土废渣治理项目位于宜昌普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工业场地范围内,占地面积约4500m2,通过破碎水洗工艺,年处理表层剥离物8.8万吨。
根据国家“三同时”管理制度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规定,宜昌普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单位”)于2018年12月委托武汉楚江环保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我单位自行编制完成了《秭归县茅坪镇庙河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弃土废渣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现进网上公示,下一步提交秭归县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