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玉琅家老酒文化有限公司年产150吨老酒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规定,该项目已于2018年11月14日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现进行第二次公示,使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进一步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50吨老酒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青岛玉琅家老酒文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青岛市即墨区移风店镇张李庄社区316号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概况:青岛玉琅家老酒文化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建设年产150吨老酒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青岛市即墨区移风店镇张李庄社区316号,建成后可年产老酒150吨。项目职工人数30人,年工作160天,实行一班8小时工作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如下: (1)大气 项目糊化过程燃用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主要为烟尘、SO2、NOx,同时糊化过程黍米翻炒过程会产生焦糊味。糊化锅上方设集气罩,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和大黄米翻炒过程中产生的水蒸气和少量焦糊气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G1排放。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要求。 发酵过程产生的少量二氧化碳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老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乙醇废气产生量较少,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酒糟、过滤残渣及生产废水储存过程中腐烂发酵产生恶臭。本项目生产产生的酒糟、过滤残渣由密闭容器收集,及时外卖做饲料;生产废水在沉淀池暂存后及时运至移风店镇七级氧化塘处理,避免在厂区内作大量和长时间堆存,造成恶臭污染。臭气浓度厂界监控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改扩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洗米废水、浸米废水、生产设备及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新酒瓶清洗废水、灭菌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厂内沉淀池暂存后拉运至即墨区移风店镇七级氧化塘处理后回用于灌溉和景观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作农肥。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灌装机、风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设备均放置在室内,采取减震、隔声等治理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不会对周围敏感目标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弃物 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酒槽、滤渣、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外卖做饲料;废过滤棉、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碎瓶返回供货厂家。综上固体废物均有妥善的处置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 综合评价结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项目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靠,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并加强管理的前提下,能够满足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可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途径 《青岛玉琅家老酒文化有限公司年产150吨老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将在本次公示期间进行10个工作日公示,群众可以到山东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玉琅家老酒文化有限公司进行查询。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为受本项目建设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的代表,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采取直接上门咨询、邮政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或者其他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表达对拟建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2019.1.18~2019.1.31)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青岛玉琅家老酒文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3375326600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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