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凯沃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5300头能繁母猪种养生态循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公示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5300头能繁母猪种养生态循环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凯沃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绵阳市游仙区太平镇芦桥村 项目投资:5500万元 建设内容:建设5300头能繁母猪标准化养殖场,种养循环生态农业;建设公猪舍、后备母猪舍、繁殖舍、消毒室、饲料房、管理用房等,并购置安装母猪养殖设备,污水处理和其他辅助设施设备。其中,养殖区占地面积约74.5亩,其他设施占地约5.5亩。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猪尿、猪舍冲洗废水、设备冲洗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项目废水采用《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川农业函【2017】647号)中10.1条推荐工艺,即“种养循环”模式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与养殖废水一起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消纳区田间暂存池暂存,用于周围农田、林地(主要为桃树种植)消纳,不外排,场址周围有足够的种植面积消纳该废水。 2、废气: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猪场恶臭、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厨房油烟。 项目猪场恶臭气体呈无组织排放,采取猪舍通风,经常清洗猪舍,保持圈舍清洁,控制圈养密度等措施减少恶臭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设置在专用的发电机房内。备用柴油发电机自带过滤装置,发电机房内安装抽排风系统1套,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过滤装置处理后,经抽排风系统排至屋顶排放;项目厨房设置油烟净化器一台。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排放。 3、噪声:本项目猪舍均为砖混结构,墙体可隔音。项目拟采取水泵加装减振器;应急柴油发电机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发电机组采取减震措施、发电机房采取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出风口设置消声器。猪叫声属于间断性噪声源,养殖场通过合理安排饲养时间、注意管理,防止猪受到惊吓造成鸣叫而扰民,经过上述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场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猪粪、病死猪、废弃垫料以及员工办公生活垃圾。此外,猪只检疫、生病时使用的医疗设备会产生少量的医疗垃圾,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粪便采用干清粪工艺,粪便及废垫料外售,因各种原因死亡的死猪尸体按《畜禽业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所有病死猪不得出售,不得食用,不得随意丢弃,严禁作为饲料再利用。本项目病死猪在场区内进行无害化处理。项目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废物由单独收集后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三、环境质量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取的生产管理及生产工艺基本满足清洁生产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可行;项目总图布置合理,选址满足要求,不涉及环境制约因素。只要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得到有效治理,从环保角度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的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上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写信、发邮件或传真、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凯沃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邮编:621000 电 话:18190018939 联系人:谭总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39号)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 联 系 人:林先生 邮 编:6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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