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宏轩塑料有限公司大英县塑料(聚丙烯)再生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为预防、减轻和避免项目建设所带来的区域环境污染,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 28 号文件)有关规定,请就你关心的环境问题,发表本人的看法,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大英县塑料(聚丙烯)再生颗粒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大英县宏轩塑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遂宁市大英县工业园区内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5亩,新建厂房面积1300m2、办公用房80m2、倒班房220m2。建设3条生产线用于生产塑料再生颗粒,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塑料再生颗粒1.5万吨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大英县宏轩塑料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遂宁市大英县工业园区 联系人:冯轩 联系电话:13547777406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住 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62号27层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371-87565188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总论;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自然社会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环保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结论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居住或工作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以便与你联系。 2、你是否了解/知道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3、根据你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4、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5、从环保角度出发,你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期限 若社会公众对拟建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于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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