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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老窖酒厂白酒酿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2019年1月,鞍山老窖酒厂委托辽宁宇洁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鞍山老窖酒厂白酒酿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我公司对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鞍山老窖酒厂白酒酿造项目 建设单位:鞍山老窖酒厂 建设地点:鞍山市千山区东鞍山镇鞍山城区及东鞍山镇解家堡村 建设内容:鞍山老窖酒厂作为鞍山当地知名企业,该厂共有2处厂址,其中鞍山城区厂址设有酿造生产线、罐装生产线、展示及仓储功能,解家堡村厂址仅有罐装生产线、展示及仓储功能,无酿造工艺。该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共有员工12人,年产清香型白酒530t/a,浓香型白酒30t/a。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鞍山老窖酒厂 地址:鞍山市千山区东鞍山镇鞍山城区及东鞍山镇解家堡村 联系人:邹丽 电话:1560422119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辽宁宇洁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根据生态环保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网络链接为 http://www.eiafans.com/forum.php?mod=attachment&aid=Mzk2MDk4fGIzZTcxMmEwfDE1NDgwNTcxNzB8NDI2NDY5fDExNzgwNzc%3D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交或邮寄公众调查表。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前,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鞍山老窖酒厂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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